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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款合同担保人要还款吗 广州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a押、公司破a产清a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担保责任、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dai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原告某投资有限公司系被告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向某银行贷款的债务担保人。2016年1月5日,被告以购买原材料为由向某银行申请贷款300万元,期限一年。贷款发放后,被告到期未偿还贷款本息,后某银行依据合同起诉原告,原告代被告偿付了贷款本息计311.48万元。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未果,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本案中原告代被告向某银行偿还311.48万元贷款本息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为被告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债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综上,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垫付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法院判定被告偿还原告代付款31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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