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加班费纠纷辞退纠纷广州高胜诉率劳动争议律师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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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家族企业:侄子坑大爷的故事
原告(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劳动者)系叔侄关系。先后让被告从事财务工作和项目经理工作。原告从事的行业为家具进口行业,经常需要被告办理清关报关手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委托报关公司向海关出具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有可能现场修改。为了加快报关流程的速度,出于便利的考虑,原告同意被告持带有公章的空白文件办理报关手续。因此,劳动者手中持有大量此类空白文件,直至2017年双方出现矛盾被告离职,但被告并未交还这些空白文件,而是用这些空白文件造出了三份劳动仲裁的证据:一份过期的劳动合同、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提成及加班费支付协议。据此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万、违法解除赔偿金19万、提成及加班费60万余,共计80余万。虽然原告否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是公章确系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只能认倒霉吗?有没有机会推翻“假合同”的证明力?如何推翻?进行公章鉴定?提供公章登记台账?提供证人证言?我们认为,单纯的讨论上述任何一种抗辩手段是停留技术层面的操作问题,单一的反证或者彼此之间没有逻辑关系的“一堆”反证均难以达到令裁判者确信的程度,因为单独的证据即使存在瑕疵都可能有解释的余地。只有经过细致的梳理、精心的设计、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一组证据,让所谓的合理解释站不住脚,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够制胜。
“假合同”的证明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上述案件中,劳动者已经提供了证据,接下来则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也就是说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其主张,并被裁判机关所采信。在质证时,用人单位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为了否定这三份证据的证明力,在本案中作为代理人我们通过申请鉴定、反驳说理、组织反证、要求法庭调查等一系列的庭审活动,在公章真实的情况下,仍然推翻了劳动者提交的三份证据的真实性。
1.申请鉴定
对于加盖公章或者载有签字的证据类型中,通常会把鉴定作为推翻真实性的手段之一。常见的公章鉴定包括真伪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顺序连续性鉴定等。真伪鉴定目前各个鉴定机构都可以做,但是朱墨时序鉴定(打印的文字与公章的形成时间先后)目前并不是每个鉴定机构都可以做,特别是在文字和章之间没有重合的情况下更加难以鉴定出明确的鉴定结果。本案中即是公章和文字之间没有重合的情况,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几乎难以得到确信的结果。虽然有上述风险,但是在本案中我们仍然坚持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并且经过多方联系,了解到上海一鉴定机构可以进行此类鉴定,并且向法院提交了鉴定机构的联系方式。
2.发表反驳意见
我们提出,被告在旷工之后拒不交还这些带有公章的空白文件,并且为了谋求不法利益私自伪造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加班及提成发放协议》、《解除劳动通知书》。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用人单位均为甲方、劳动者为乙方。但在商务合同中原告一般作为乙方,乙方的公章在右下角。因此,《劳动合同》、《加班及提成发放协议》、《解除劳动通知书》这些带有公章文件中作为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章位置均在右下角(乙方处)。上述证据存在明显的异常,违背了一般常识。
3.组织反证
被告提供的《员工加班及提成发放协议》的核心内容为被告享有A项目的提成60余万。既然我们主张该证据为伪造证据,那么就非常有必要澄清真实的提成情况。为此,我们详细梳理了用人单位涉及A项目的数份交易合同、交易入账资金、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提成办法、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已经支付的提成流水等证据。以证明A项目下劳动者可以享有的提成计算依据、计算办法及已支付情况等。
4.对签订“假合同”的过程进行调查,以关键证据反驳
在庭审中,我们要求劳动者对三份证据的协商、签订、交付等细节进行说明,包括协议双方是先签字还是先盖章,时间点分别是什么。法庭向劳动者调查了上述事项。在劳动者的陈述中,对协议签订细节闪烁其词,其表示系与法定代表人进行的协商、签订协议,而交付的细节更有反常理——由用人单位先盖章,盖章后放在了劳动者的办公桌上,当时没有人在场。我们对上述陈述的细节提出了多处质疑,并且在合同签订的落款日期,法定代表人正在国外,为此,我们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护照予以反击。
经过上述努力,本案虽然 终没有进行鉴定,但仍然通过劳动者自述的矛盾、证据形式的缺陷等推翻了劳动者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这些证据难以被采信,应当说是代理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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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险、工资奖金提成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工龄和退休纠纷等。同时可为公司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代理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等。为公司争取利益大化.如果你有劳动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或者留言咨询,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来访请先电话预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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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家族企业:侄子坑大爷的故事
原告(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与被告(劳动者)系叔侄关系。先后让被告从事财务工作和项目经理工作。原告从事的行业为家具进口行业,经常需要被告办理清关报关手续。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委托报关公司向海关出具相关的文件,这些文件有可能现场修改。为了加快报关流程的速度,出于便利的考虑,原告同意被告持带有公章的空白文件办理报关手续。因此,劳动者手中持有大量此类空白文件,直至2017年双方出现矛盾被告离职,但被告并未交还这些空白文件,而是用这些空白文件造出了三份劳动仲裁的证据:一份过期的劳动合同、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份提成及加班费支付协议。据此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万、违法解除赔偿金19万、提成及加班费60万余,共计80余万。虽然原告否认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但是公章确系真实的,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只能认倒霉吗?有没有机会推翻“假合同”的证明力?如何推翻?进行公章鉴定?提供公章登记台账?提供证人证言?我们认为,单纯的讨论上述任何一种抗辩手段是停留技术层面的操作问题,单一的反证或者彼此之间没有逻辑关系的“一堆”反证均难以达到令裁判者确信的程度,因为单独的证据即使存在瑕疵都可能有解释的余地。只有经过细致的梳理、精心的设计、逻辑严密环环相扣的一组证据,让所谓的合理解释站不住脚,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够制胜。
“假合同”的证明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上述案件中,劳动者已经提供了证据,接下来则是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也就是说劳动者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其主张,并被裁判机关所采信。在质证时,用人单位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为了否定这三份证据的证明力,在本案中作为代理人我们通过申请鉴定、反驳说理、组织反证、要求法庭调查等一系列的庭审活动,在公章真实的情况下,仍然推翻了劳动者提交的三份证据的真实性。
1.申请鉴定
对于加盖公章或者载有签字的证据类型中,通常会把鉴定作为推翻真实性的手段之一。常见的公章鉴定包括真伪鉴定、朱墨时序鉴定、文件顺序连续性鉴定等。真伪鉴定目前各个鉴定机构都可以做,但是朱墨时序鉴定(打印的文字与公章的形成时间先后)目前并不是每个鉴定机构都可以做,特别是在文字和章之间没有重合的情况下更加难以鉴定出明确的鉴定结果。本案中即是公章和文字之间没有重合的情况,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几乎难以得到确信的结果。虽然有上述风险,但是在本案中我们仍然坚持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并且经过多方联系,了解到上海一鉴定机构可以进行此类鉴定,并且向法院提交了鉴定机构的联系方式。
2.发表反驳意见
我们提出,被告在旷工之后拒不交还这些带有公章的空白文件,并且为了谋求不法利益私自伪造了一系列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加班及提成发放协议》、《解除劳动通知书》。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协议用人单位均为甲方、劳动者为乙方。但在商务合同中原告一般作为乙方,乙方的公章在右下角。因此,《劳动合同》、《加班及提成发放协议》、《解除劳动通知书》这些带有公章文件中作为用人单位一方的合同章位置均在右下角(乙方处)。上述证据存在明显的异常,违背了一般常识。
3.组织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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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签订“假合同”的过程进行调查,以关键证据反驳
在庭审中,我们要求劳动者对三份证据的协商、签订、交付等细节进行说明,包括协议双方是先签字还是先盖章,时间点分别是什么。法庭向劳动者调查了上述事项。在劳动者的陈述中,对协议签订细节闪烁其词,其表示系与法定代表人进行的协商、签订协议,而交付的细节更有反常理——由用人单位先盖章,盖章后放在了劳动者的办公桌上,当时没有人在场。我们对上述陈述的细节提出了多处质疑,并且在合同签订的落款日期,法定代表人正在国外,为此,我们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护照予以反击。
经过上述努力,本案虽然 终没有进行鉴定,但仍然通过劳动者自述的矛盾、证据形式的缺陷等推翻了劳动者提供的证据的真实性。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这些证据难以被采信,应当说是代理的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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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没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纠纷、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劳动保险、工资奖金提成及加班费纠纷、孕产期纠纷、工伤与职业病认定与赔偿纠纷、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纠纷、劳动安全与卫生纠纷、工龄和退休纠纷等。同时可为公司常年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代理与员工的劳动争议等。为公司争取利益大化.如果你有劳动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或者留言咨询,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来访请先电话预约!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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