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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销售保健品被拘留怎么办 广州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律师

区域:
广州 > 白云 > 机场路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为牟取利益,男子非法买卖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成分的食品,终因此获刑。近日,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0年5月份间,陈某在大田县建设镇某农贸市场摆摊时,通过非正规渠道低价购进“蚁力神”“美国”“硬十天”等性保健品,后以每盒10至15元不等价格销售给他人,其中已查证销售给林某共3盒,销售金额50元。经检测,从林某处扣押的性保健品,均检出成分。

  大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国家明令禁止掺加成分的性保健食品并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清赃款并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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