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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法律问题广州同居析产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黄埔 > 黄浦区府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微a信);

我们从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对比,来分析同居法律关系。

一、婚姻关系的首要方面就是人身关系,即夫妻身份关系;同居关系在法律上,目前还是“没有关系”。

《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重要法律,也是结婚和离婚的重要依据,还是确定夫妻身份关系的法律依据。合法婚姻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同居关系在法律上仍处于空白地带,不鼓励,也没有禁止,多发于“自发行为”。

如果夫妻要分手,需要离婚的话,同居关系只需要自行分开和结束同居即可。由于同居关系没有婚姻约束,稳定性比婚姻关系要低。同居关系的维系,完全取决于同居关系的当事人自己,少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

二、同居关系由于处于法律空白,仍游离于婚姻制度之外,某种意义上作为婚姻的补充存在。

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无法登记结婚,同居是他们对自己的感情和生活的安排。

婚前同居相对普遍存在。随着社会的开放度和人们的自我意识的觉醒,以及对婚姻生活的高度看重,可能在婚前和恋爱时期会有一段同居时光。

老年人重组婚姻,想要一起生活,还想不要被财产和继承等现实问题困扰,不登记结婚,在一同居生活,相互扶持,相互依靠,而采取的一种变通方式而存在。

不婚群体的同居也会占有一定比例。所谓的钻石王老五,有女友,无婚姻,除了结婚证没有,其它什么都有的现象,社会上也有不少。普通人有,名人也有几个。

说同居关系是婚姻家庭关系的补充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同居关系对婚姻制度的冲击。这是硬币的另一面。

三、在计划生育制度的框架内,婚姻关系里生育子女可以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理生育登记,同居关系中生育子女和同居关系本身一样处于法律空白。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生育也是受政府调节的。法律对于生育的安排,是以夫妻为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在全国性法律层面是这样的。

个别出生率比较低的地方比如吉林省允许个人生育子女,也就是没有以夫妻为单位,而以个人(妇女)为单位安排生育。《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8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笔者认为,这个规定更为合理和人性化:不因为没有婚姻关系而剥夺公民的生育权利。当然,其规定也做了限制性规定,即采取医学辅助技术手段生育,排除了男女两性没有结婚登记而生育。该限制性规定也是出于对婚姻制度的维护和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保护,即用生育权来维护婚姻权利。

四、子女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还是同居关系而受影响,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孩子自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取得公民权利,作为合法公民受法律保护。子女不因父母有无婚姻关系而收到差别待遇。

五、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同居关系人没有互相抚养的法定义务,完全靠道德约束。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基于抚养义务乙方需要抚养时候,夫妻乙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调节,也就没有相互的抚养义务。但是,处于善良内心和良好社会风俗,我们还是倡导同居关系人之间在乙方需要抚养时候,另一方能给与很好抚养。

五、财产关系不同。

根据《婚姻法》17条规定,我国实行原则上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如无夫妻分别财产制约定,夫妻在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一般共同财产。

相比较而言,婚姻关系中对女方财产权利的保护更为贴心和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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