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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刑事拘留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辩护律师

区域:
广州 > 南沙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公安基地,广州市南沙区看守所现暂设在番禺区的番禺区看守所隔壁,温馨提示:看守门前骗子多,小摊小贩全是托。上前搭讪不要理,坑蒙拐骗花样多。门前拉客不要去,请律师要找正规律师事务所。: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擅长刑事案件、特别是重大疑难及有组织共同犯罪案件辩护,本律师团队经验丰富、学理深厚,熟知司法机关办案操作程序,通过看守所会见、解答法律咨询、详细告知权利义务等方式为在押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指导办理取保候审并根据法律规定及全案证据材料出庭辩护,尽大可能为其争取无罪、罪轻及减轻、从轻处罚!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招志南律师团队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广东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一、刑事拘留/后果严重吗?
被采取了刑事拘留说明涉嫌了刑事犯罪,存在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尤其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侦查制度和手段的情况下,
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时一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材料,
经过拘留后的侦查活动,可能进一步转为逮捕而继续侦查,
因此一旦被刑事拘留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应当尽快咨询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提供专业帮助,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被刑事拘留后37天、被逮捕前的重要性,俗称“黄金37天”为何被称为“黄金救援期”
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前的期间,为何会被称为“黄金救援期”,检察院的批准逮捕为何如此重要,这主要是我国的司法实践有较大关系。
1、“黄金37天”系固定案件证据的重要阶段
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案件围绕着证据展开,而在拘留后报批前的这一期间,为公安机关固定证据的重要阶段,而这一阶段的证据往往事关整个案件的走势。在这一阶段,通过辩护律师的工作,一方面确保固定的证据可以还原事实真相,避免当事人受到不公正处罚;另一方面可以从罪与非罪角度给予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
2、做好“黄金37天”的辩护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或缓刑的 佳辩护效果
在司法实践中,若检察机关一旦不批准逮捕,侦查机关往往会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有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若即使被移送到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也可能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检察机关即便提起公诉,法院通常也会作出适用缓刑或者定罪免刑的裁决。因此可见,黄金37天中,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意义重大,正因为如此,辩护律师将该阶段定 位刑事辩护中极为关键的阶段。
3、错失“黄金37天”的辩护,案件批捕后改判无罪的概率极低
由于在我国法院的宣判受到多方面的牵制,被告人真正被宣告无罪的案件微乎其微。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依法应当宣告无罪的案件,法院通常会选择“留有余地”的处理方式,要么作出疑罪从轻的判决,要么采取“实报实销”的判决策略,及按照审前羁押期限确定量刑幅度。因为在我国如果检察院批准了对公民的逮捕,一旦该案日后被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则检察院作为逮捕措施的决定机关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一旦国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负责案件办理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就极可能会被追究错案的个人责任。这种国家赔偿、错案责任追究机制使得批捕后的嫌疑人难求无罪。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熟悉刑事案件在公安、检察、法院各个阶段的办案流程,了解警官、检察官、法官职业方面的思维模式与价值趋向,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专业办理刑事案件,思维清晰敏捷,办案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正派做人,诚信执业,由于工作出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当事人广泛的称赞。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申请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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