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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关在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荔湾区专业刑事律师会见保释辩护释放

区域:
广州 > 荔湾 > 坑口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槎头西洲北路185号,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法律服务,法律基础扎实,办案经验丰富。长期执业来,专注于刑事辩护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承办过众多重大刑事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大程度的合法利益。
团队理念是真心为您付出,真情为您疾呼。以实现当事人大利益为己任,如果您选择了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就不是单个律师在帮您,而是整个刑事辩护专业律师团队在为您提供服务!
专注刑事辩护,办案细腻踏实,成功承办大量各类刑事案件,擅长办理: 取保候审(成功率高、释放快)、不予逮捕、免于起诉、减刑、缓刑、无罪以及上诉改判。
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被刑事拘留了就一定是有罪的吗?一定会被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换句话说,一个人只有经法院审判并合法判决,才能确定是否有罪。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在此之前都只是有犯罪的嫌疑而已。这一点,从家属收到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上也可以看出,一般都写明是“涉嫌”。

人抓进去37天就会自动放出来吗?
这是目前为止,许多家属仍旧存在的误区。这个误区 害人。这个误区的来源是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三类特殊的刑事案件警方拘留期限 长可达37天。有家属会觉得,既然警方 长只能把人拘留37天,那37天一到,当然人就会被放出来。
毫无疑问,这是荒谬的逻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警方的确 长只能对犯罪嫌疑人拘留37天,但不代表期满自动放人。一般的刑事案件流程是,警方会在 长拘留期满前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逮捕后,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就会至少延长2个月。如果不批准逮捕,一般人才会被取保候审。
当然,实践当中确实也有37天后因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人被“放”出来的,但这是少数。根据历年的统计数据,大概80%左右甚至更多的人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进而延长羁押期。

刑事案件的黄金“救援”期。
主要是指取保候审以及律师介入案件的 佳期限。犯罪嫌疑人在被逮捕以前取保候审成功率 高。具体节点如下:
1、一般案件,公安机关会在刑事拘留7天之内,报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会延长羁押期限,如果不批准,就会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期,合计14天。即“黄金14天”。
2、特殊案件,指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情况。公安机关对该三类案件会延长刑事拘留至30天,一般会在刑事拘留30天之内报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就会延长羁押期限,如果不批准,就会被取保候审,检察院有7天的审查期,合计37天。即“黄金37天”。
3、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逮捕,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将大大下降,犯罪嫌疑人被定罪处刑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4、不管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一般情况案件会继续由公安机关侦查,此时尚处于侦查阶段。
5、在这个阶段律师介入,由于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尚未定性,通过律师的工作,能极大影响案件定性,从而改变案件后续走向,为后续案件 好的结果提前准备。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成员律师担任辩护人主要有以下工作:
1、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进行侦查的其他法定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的聘请,指派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刑事案件由侦查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本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的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通信,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改变强制措施,实行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担任一审、二审公诉案件的辩护人。这一阶段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在押被告人,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参与法庭调查,发表辩护意见等等。一审判决后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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