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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刑事拘留天河区专业刑事律师取保候审辩护释放

区域:
广州 > 天河 > 棠下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地址:广州市天河棠下上社五号大院,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处理过申请取保候审成功、不予起诉,缓刑、减刑等数百起成功案件。本律师团队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有很好的分析辩护。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崇尚团队精神,重视团队建设。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辩护团队相信没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只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办案实行专案组负责制,每案至少两名律师组成专案组共同研究、讨论、办理刑事案件,确保办案质量。本律师团队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能够很好分析案件做准确案件结果预测,能够抓住案情的关键情节做很好的辩护,取得当事人满意效果。
注意事项:
1、判决前家属去看守所都是见不到人的,不必自行去看守所。
2、委托律师前,建议不要去看守所,更不要相信看守所门口冒充律师的骗子。
3、委托律师请不要对比价格,请尊重律师提供的服务。
4、家人被关押在看守所,家属能做的就是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和辩护。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招志南律师团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温馨提示:如家人因事被刑事拘留,先不要慌张,不要病急乱投医,时间咨询正规、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正确的法律帮助方为上策!希望能帮到您!

广东刑事案件法律知识:
遇到刑事案件你该怎么办。
1、如果你是嫌疑人(被拘留或者逮捕的人)的近亲属,你可以向公安机关索要《刑事拘留通知书》,如果没办法获取,你至少要从公安处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关押场所、什么时候被抓。这是你下一步行动的必要条件。公安机关也有义务告知你。

2、如果你想要见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你是没有权利会见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有会见的权利。如果你想要委托律师,首先你要签署《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你与嫌疑人亲属关系证明(比如结婚证、入户本等,男女朋友是无权委托的)。

3、在选择律师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企图利用律师人脉脱罪(这大概率是不可靠的,很多家属基于这一侥幸心理被骗的倾家荡产),一定要找正规律师,好的律师未必收费就一定很高。衡量一个律师是否是好律师只有一个评价标准,那就是是否认真负责,对你的案子是否上心。这一点很重要。

4、刑事诉讼一审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监察委办理的案件是例外)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阶段),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简单的说,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律师介入。
有些当事人家属认为,律师在侦查阶段仅能会见当事人,没有办法查阅卷宗材料,作用不大,等到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院审理阶段再委托也不晚。这种思维误区,是导致当事人无法及时得到法律帮助,耽误改变罪名、办理取保候审等时机的主要原因之一。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于当事人在侦查初期被诱供、骗供甚至刑讯逼供的情况,可以代为申诉、控告。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说服办案机关改变案件定性(重罪改成轻罪),有效地辅导嫌疑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不谋求大而全,只希望做到专而精,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建专业刑事辩护法律服务品牌是本律师团队永恒的追求。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选择了专业刑事辩护事业,并决心为此竭尽全力。
一、侦查阶段
(一) 律师会见
1.     及时会见,了解案情和证据,形成初步辩护思路;
2.     分析案情,询问关键辩解,梳理涉嫌罪名的辩点;
3.     应讯辅导,防范侦查陷阱,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4.     心理疏导,缓解焦灼情绪,传递家人关爱得以温暖。
(二) 取保候审
1.     复核案情,关注侦查方向,掌握案件动态;
2.     研判案情,探讨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方案;
3.     申请取保候审,提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意见;
4.     沟通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 羁押必要性申请
1.     启动审查程序,与办案单位沟通,提出律师意见;
2.     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四) 提交辩护意见
侦查终结前,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争取辩护意见能够影响侦查终结的起诉意见。
二、审查起诉
(一) 全面阅卷
1.     审查卷宗材料,了解侦查思路,找准辩护要点;
2.     核实事实和证据,找到有利己方当事人的证据材料;
3.     分析不利证据,寻找化解方式,强化有利证据体系;
4.     补充侦查阅卷,了解起诉思路,寻找控方证据短板。
(二) 核实证据
1.     核实存疑证据,了解是否存在非法取证和瑕疵证据;
2.     核实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性
(三) 制定辩护策略
1.     权衡全案证据,确定辩护思路,保护被追诉人利益;
2.     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充分的控辩协商,为被追诉人争取轻的刑罚结果;
(四) 向人民检察院提供综合性的律师意见
1.     类案检索,
2.     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量刑情节或者改轻罪起诉;
3.     辩护意见事先沟通,做到知己知彼;
(五) 协商认罪认罚从宽
1.     把握基准刑,与检查机关协商量刑,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2.     提供书面协商意见,确定认罪认罚方案,争取获得有利量刑建议。
3.     为庭前辩护做好准备;
4.     申请调取证据,完善辩护思路;
(六) 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1.     了解控方取证经过,审查同步录音录像,寻找线索;
2.     申请启动程序,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实现有效辩护。
3.     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意见;
三、审判阶段
(一) 庭前准备
1.     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准备庭审预案;
2.     预测公诉方出示证据的基本顺序,准备质证意见;
3.     研判庭审中陈述事实及回答问题的要点,准备发问提纲;
4.     结合无罪或罪轻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撰写辩护意见;
5.     申请召开庭前会议,展示证据,整理事实和证据争议焦点;
(二) 修正辩护策略
(三) 庭前辅导
1. 让当事人了解庭审的基本过程,做到心中有底;
2. 就公诉人交叉询问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应对措施;
3. 就质证与发表辩护意见与当事人协调一致,商定分工方案;
4. 就当事人如何做出后陈述进行沟通,以期达到良好效果。
(四) 出庭辩护
1.     质证举证,进行针对性发问;
2.     针对控方的公诉意见展开法庭辩论;
3.     无罪辩护,围绕主客观要件全面分析论证,做到有理有据;
4.     罪轻辩护,提出当事人应当从轻处罚的观点,用案件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五) 庭后辩护
1.     庭后沟通,制作提交辩护词,及时充分补充相关证据;
2.     提交补充意见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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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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