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专业劳动律师海珠区劳动仲裁诉讼律师高胜率费用合理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成员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劳动纠纷法律工作经验,本律师团队代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领域均有突出表现,精通谈判技巧;熟知整个法律诉讼过程,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并具有的庭辩能力。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需要了解?
(一)全国范围的法律、司法解释、条例、其他规定
1.《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2.《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3.《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5.《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注:该规定明确,“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即,每月的工资 迟应当在次月月底前支付。)
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10《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
1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2.《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注: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13.《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14.《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5.《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各地区的法律意见、会议纪要、裁判指引(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的通知(生效日期:2018年7月18日)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生效日期:2017年07月19日)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生效日期:2012年07月23日)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生效日期:2008年06月23日)
5.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生效日期:2015年07月01日)
6.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生效日期:2014年05月26日)
7.。。。。。。。。(篇幅有限广州以外的这里暂不列举了)
(三)其他各地区的规定(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4.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注:该规定明确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为“原工资标准”,即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全部劳动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5.《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6.。。。。(篇幅有限深圳地区的特殊规定纠纷不列举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每年代理大量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纠纷等劳动类案件,在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工资加班费、销售提成奖金、竞业禁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纠纷、关于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职业病工伤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纠纷仲裁诉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等。如果你有劳动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劳动纠纷法律知识:
劳动纠纷,有哪些法律依据需要了解?
(一)全国范围的法律、司法解释、条例、其他规定
1.《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2.《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3.《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4.《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生效日期:2021年1月1日)
5.《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
7.《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注:该规定明确,“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即,每月的工资 迟应当在次月月底前支付。)
8.《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10《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
1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2.《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注: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13.《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14.《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5.《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二)各地区的法律意见、会议纪要、裁判指引(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的通知(生效日期:2018年7月18日)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生效日期:2017年07月19日)
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生效日期:2012年07月23日)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生效日期:2008年06月23日)
5.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座谈会的意见综述(生效日期:2015年07月01日)
6.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研讨会纪要(生效日期:2014年05月26日)
7.。。。。。。。。(篇幅有限广州以外的这里暂不列举了)
(三)其他各地区的规定(以广东地区为例)
1.《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2016修正)
2.《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修正)
3.《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4.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注:该规定明确了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为“原工资标准”,即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全部劳动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5.《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6.。。。。(篇幅有限深圳地区的特殊规定纠纷不列举了)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每年代理大量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纠纷等劳动类案件,在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工资加班费、销售提成奖金、竞业禁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纠纷、关于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职业病工伤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纠纷仲裁诉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等。如果你有劳动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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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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