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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执行异议律师服务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昌岗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一支由法律功底扎实、职业背景深厚、专业能力突出、富有敬业精神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民商事律师组成的专业型律师队伍。用心做、认真做将伴随案件全过程,是客户值得信赖的选择。
法律知识:
申请执行异议有哪些程序上的要求
  申请执行异议并非只是一道简单的程序,在时间和形式上都有一定的要求,下面小编为你盘点相关注意事项:
  (一)时间要求
  关于提出执行异议的时间,不同类型案件要求不同。以本文为例, 常见的执行行为异议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是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而提出案外人异议应当在异议指向的执行标的执行终结之前提出。
  其中,终结执行措施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执行、销案,不包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结执行法律文书起六十日内提出,未收到文书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终结执行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异议的不受六十日的限制。
  (二)形式要求
  当申请执行异议时,相关的证据及材料必不可少,具体包括:
  1、执行异议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人数相应提供(需执行异议申请人签名),其中执行异议申请书应记明以下事项:
  (1)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2)异议相对方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送达地址;
  (3)执行案件案号;
  (4)异议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2、执行异议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执行异议申请人无法到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材料原件;
  3、原审民事案件、执行案件法律文书;
  4、执行行为法律文书;
  5、相关证据材料;
  6、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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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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