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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程款纠纷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黄埔 > 文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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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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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州市合同纠纷经济纠纷律师团队,招志南律师团队​‌‌,免费咨询,联系人,招志南律师,现任职于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收费合理、胜诉率高、专业、负责,在合同纠纷领域有较高造诣,办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极好效果。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代理大量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储蓄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房产合同,房屋装修合同,物业管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协议,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企业劳动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约,合作协议,合伙投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纠纷,同时擅长担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力求针对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为客户涉及的各种法律事务提供贴切而完善的法律实施方案。

招志南律师办案风格务实、理性、专业功底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办案过程当事人满意,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专业打造诚信,诚信铸造品质是招志南律师办案宗旨。招志南律师尽责尽责,当事人交到招志南律师手上办理的案件无一不是尽心尽力办,当事人满意度高 !招志南律师收费合理、尽心尽责、团队协作、专业,是客户的 佳选择

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法律知识:

一、案件详细情况
某公司承接了廊坊某公司的管线安装工程。工程竣工后,发包方据不支付工程款。经过一审法院审理,一审法院仅仅支持了原合同签订的工程款。 一审判决对在原设计基础上因实物增加的工程款未作认定。因实物工程量增加,而增加某公司的工程款为847006.95元。某公司提起上诉后,委律师代理,律师受理后,仔细查阅案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并搜集相关证据,多次和二审法官交流案情,撰写了详细的代理意见,促使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为当事人多要回44万元工程款。

二 、律师点评
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中,由于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故该院没有认定增加的工程量。二审法院审理中,当事人提交了新证据,证明增加和变更的工程量,得到法院的认可。

三、律师建议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对于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当事人要及时签证,保留书面证据。在法院审理中,要及时搜集相关证据,让法院能还原相关法律事实,做出公正的判决。
如需了解更深入的合同纠纷问题,欢迎咨询广州招志南律师。案件来源网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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