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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刑事辩护律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

区域:
广州 > 海珠 > 宝岗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
广州海珠区刑事辩护律师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律师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2019年5月,被告人方某发现网友发布招揽播放淫秽视频APP的代理信息,遂添加该Q Q为好友,协商代理事宜。随后方某为“一直在”代理“某TV”网站及APP软件,以2元/月的价格从其手中购买月卡码后,以25-30元/月的价格或将月卡拆分后以3元/日的价格出售给客户,以观看“某TV”网站上的淫秽视频、图片、直播、文字等内容,方某共计出售158个“某TV”码,非法获利共计5034元。经公安局鉴定,在“某TV”网站内通过远程勘验并提取视频28段,属于淫秽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且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会员注册费,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其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方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于方某的违法所得5034元,上缴国库。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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