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房产继承遗产继承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继承婚姻家庭律师团队的业务范围 1、法律咨询 2、遗产继承纠纷 3、遗嘱继承纠纷 4、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5、法定继承、转继承、代位继承纠纷 6、继承权确认纠纷7、起草离婚协议书、分居协议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文书 8、离婚诉讼 9、婚姻财产纠纷、婚姻债务纠纷 10、抚养权纠纷 11、离婚后对隐匿财产重新分割案件 12、同居财产纠纷、婚前财产纠纷 13、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关系14、涉外、港澳台继承离婚纠纷 15、分家析产16、财产真实所有权确认17、老年人财产纠纷、黄昏恋再婚财产纠纷、遗产纠纷 18、其他19、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案例:
韩先生家住XX市XX区,2020年3月车祸意外身故,因事发突然,生前也没有立过遗嘱,身故后留下的遗产,让三位继承人走上了法庭。韩先生生前有两段婚姻,与现任妻子陈女士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在其身故后,母亲张阿姨、女儿韩雪(化名)及现任妻子陈女士三人因多次就韩先生遗产继承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终诉至法院。
起初,委托人陈女士经朋友介绍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关于继承丈夫遗产的相关问题,原本陈女士觉得韩先生的母亲高龄,前妻的女儿韩雪也还在上大学,想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让这两位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全部份额由自己继承。但在几次沟通协商中,韩先生的母亲都以补偿金少且认为自己年事已高,应当多分配到儿子的遗产为由拒绝陈女士的补偿提议。
在接到陈女士的委托后,联系到韩先生的母亲和女儿分别邀请她们进行调解,进一步了解她们的需求。韩先生的母亲认为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同时又不具备再就业的能力,所以只能更多的继承到儿子的遗产才能保障自己晚年养老。女儿则认为陈女士提出给予的100万元补偿金太少了,如果按照法定继承自己应该可以继承父亲全部遗产的1/3份额,粗略计算折合成现金补偿应该是200万元左右。
不接受调解按法院判决继承
了解到韩先生母亲及女儿的诉求,根据陈女士提供的材料又查询到韩先生遗产中房产的实际价值,按市价显示为500万元左右。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母亲和女儿虽然作为韩先生的顺位继承人,但房产是韩先生与陈女士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登记了韩先生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其中一半的份额属于陈女士个人合法财产。对于这一点,韩先生的母亲并不认同,执意要继承儿子的大部分遗产份额,否则不会同意配合办理继承手续。几轮沟通过后,母亲和女儿的态度始终坚决,无奈之下,陈女士委托律师将二人诉至法院。
终经判定,韩先生遗产中位于XX市XX区的某小区的房产,陈女士占该房屋三分之二份额,母亲张阿姨和女儿共占该房产三分之一份额。并要求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相互配合办理上述房产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如果您有其他继承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招志南,文章来源法律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案例:
韩先生家住XX市XX区,2020年3月车祸意外身故,因事发突然,生前也没有立过遗嘱,身故后留下的遗产,让三位继承人走上了法庭。韩先生生前有两段婚姻,与现任妻子陈女士婚后购置了一套房产,在其身故后,母亲张阿姨、女儿韩雪(化名)及现任妻子陈女士三人因多次就韩先生遗产继承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 终诉至法院。
起初,委托人陈女士经朋友介绍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关于继承丈夫遗产的相关问题,原本陈女士觉得韩先生的母亲高龄,前妻的女儿韩雪也还在上大学,想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让这两位继承人放弃继承后,全部份额由自己继承。但在几次沟通协商中,韩先生的母亲都以补偿金少且认为自己年事已高,应当多分配到儿子的遗产为由拒绝陈女士的补偿提议。
在接到陈女士的委托后,联系到韩先生的母亲和女儿分别邀请她们进行调解,进一步了解她们的需求。韩先生的母亲认为自己年纪越来越大,同时又不具备再就业的能力,所以只能更多的继承到儿子的遗产才能保障自己晚年养老。女儿则认为陈女士提出给予的100万元补偿金太少了,如果按照法定继承自己应该可以继承父亲全部遗产的1/3份额,粗略计算折合成现金补偿应该是200万元左右。
不接受调解按法院判决继承
了解到韩先生母亲及女儿的诉求,根据陈女士提供的材料又查询到韩先生遗产中房产的实际价值,按市价显示为500万元左右。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母亲和女儿虽然作为韩先生的顺位继承人,但房产是韩先生与陈女士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房产证只登记了韩先生的名字,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其中一半的份额属于陈女士个人合法财产。对于这一点,韩先生的母亲并不认同,执意要继承儿子的大部分遗产份额,否则不会同意配合办理继承手续。几轮沟通过后,母亲和女儿的态度始终坚决,无奈之下,陈女士委托律师将二人诉至法院。
终经判定,韩先生遗产中位于XX市XX区的某小区的房产,陈女士占该房屋三分之二份额,母亲张阿姨和女儿共占该房产三分之一份额。并要求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相互配合办理上述房产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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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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