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广州海珠区执行异议房产执行律师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昌岗
类别:
商业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纠纷律师团队,坚持以“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提供民商事业务领域专业化服务和强大的团队服务为基本服务模式,提供令客户满意的民商事律师法律服务。
房产执行异议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要明确何人能提出执行异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诉法解释》、《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也即是说法律规定不仅是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案外人也可以就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但其必须是“利害关系人”且“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那何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这其实就是我们要探讨的第二个问题,即提出“执行异议”的事由和依据。一般来说,涉及房产的民事权益包括了所有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债权、占有等,这些权益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就可以成为“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并进而成为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事由和依据。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传真 020-85200380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1130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