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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花都区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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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花都 > 旧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招志南律师,在合同领域有较高造诣,多年来办理的大量​‌‌​‌‌​‌‌​‌‌​‌‌​‌‌​‌‌​‌‌合同纠纷案均取得较好效果,当事人满意度高!招志南律师擅长合同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合同履行等纠纷,多年来代理的合同纠纷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转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抵押担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分包转包承包合同、加盟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直播合同,网红主播合同,艺人经纪合同等纠纷,擅于整理和把握合同纠纷中双方拉锯的争议点,从关键焦点寻找突破口,增加胜诉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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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招志南律师为您介绍合同纠纷相关法律知识: 
当今社会,对咱们老百姓以及中小企业而言,很可能几年或终身都碰不到需要打官司的事情。但是随着经济纠纷愈发常见,不可避免的有时会作为被告,收到法院的应诉材料,届时,是否需要出庭应诉呢?
有的人认为,我的确没做过这个事情,法院不可能认定我承担责任;
有的人认为,我的确做了这件事,但是对方存在过错;
有的人认为,我的确做了这件事,应该承担责任,但是现在的我没有履行能力,法院直接判决吧。
以上这些观点我们暂且不论对错,下面,我们来看这样一个近期发生的真实案例。
案情介绍
李总经营一家销售公司,一天,李总公司,突然收到法院快递过来的应诉材料。原来有一家供应商起诉李总的公司,要求支付拖欠的全部尾款。李总看到对方的起诉材料,非常气愤。原来李总不支付对方货款是因为对方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给李总造成不小的损失。李总对这件事忙的焦头烂额,却收到法院传票。后来,因种种原因,李总没有去应诉。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原告提供了购销合同、送货单,查明了被告拖欠的尾款金额,一审开庭过程中,原告隐瞒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事情,在李总的企业缺席的情况下,判决支持了上游供应商要求支付尾款的主张。李总收到判决后,立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称对方部分有质量的货物不应支付货款,另外,因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受到客户索赔,该损失应抵扣货款。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了一审判决,没有支持李总的主张,称李总本可以在一审提出反诉,现在到了二审,只能另行起诉了。李总错过了在一审中本诉与反诉合并审理,抵扣赔偿款的机会。结果,二审判决作出后,李总只能立即向上游供应商支付了全部尾款,其中还包括对方原来同意不需要支付的有质量问题的货物之货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我们可以相信法院会依法查明事实,但是被告不应诉,法院只能单方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法庭开庭审理过程中查明的“事实”进行处理。李总一审不应诉,不仅失去了主张该部分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抗辩机会,另一方面,又失去了反诉要求对方承担第三方索赔导致其受损失的费用的机会。因此,今后遇到应诉的案件,需要注意法院告知的举证期限,及时在举证期限内行使提出抗辩、反诉、申请相关鉴定等诉讼权利,并且参加庭审,否则,届时将非常被动,甚至直接承担败诉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建议:
如果收到法院传票,尽可能的积极应诉。
有的当事人咨询我:我的确拖欠对方款项,但是我现在没有履行能力,还要出庭应诉吗?
如果不出庭应诉,可能出现的结果:
1.会加重原告的举证责任,法院会更加严格的进行证据以及事实的审查,换句话说就是会让原告胜诉的难度加大。这也是对被告有利的一点;
2.被告不出庭,也就没办法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法院只能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事实的认定,原告提交的证据可能会隐藏对自己不利的证据。 终导致法院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有可能存在偏差;
3.如果不出庭,法院审核原告提交的证据后,按照双方的具体数额以及违约金进行判决,其具体数额可能高于实际,二审审理如果没有出现关键证据,通常维持原判;
4.被告不出庭应诉,会丧失诉讼时效抗辩权。
5.如果被告出庭应诉,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就具体数额、违约金、履行时间进行一个协商,有可能 后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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