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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专业劳资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番禺 > 市桥
类别:
劳动纠纷咨询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15楼
法律咨询电话:15918794024   Q Q号码:1455173651 微信: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是一支只专注于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的专业性的律师团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律师团队秉持客户至上的理念,尽心竭力为客户提供一流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为客户大限度地去实现和维护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A公司是一家从事外贸的企业,主要是销售纸箱设备。2021年3月,B入职A公司,当日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年,职位为外贸经理,月工资为6000元加5%的销售额作为提成,主要负责销售。
入职后,A公司安排了B住员工宿舍,并包其食宿。每天工作时间为早上8点到12点,下午1点30分到5点30分。每月休息两天。A公司每月均通过微信转账足额支付了B全部工资和提成。
2022年2月底,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外出差时,B突然以改变合作模式为由提出离职,告知A公司决定单干,并于次日离开公司。此外,B将部分客户名单和联系方式带走,造成了A公司经济损失。
此后,B还向花都区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索要二倍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将近30多万元。
案情分析
A公司找到本律师团队,经本人研究分析:认为双方已经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虽然B认为我方没有提交一份给他,但上面的文字均由其本人填写,所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难以成立,而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和未休年休假,B均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打卡照片等证据,双方均有极大争议。
我方准备了微信聊天记录、完整打卡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并详细准备了一份答辩状,对B的观点逐一反驳。
仲裁阶段,部分支持我方观点
经过双方在仲裁互相举证、辩论,我方成功地帮助A公司减少了损失,仲裁委部分采纳我们的观点,仅支持B部分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未休年休假46000多元,但A公司认为已经支付了B全额的工资和提成,不想再支付额外的数额,因此委托本律师团队继续起诉至一审花都区人民法院。
另一方面,B也对裁决数额不服,仍想要30万的数额,并起诉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转机,意外了解B是职业碰瓷行为
双方均起诉至花都区人民法院,花都区法院依法排期开庭。
临近开庭时,A公司意外了解到,B曾经用过相同的手段碰瓷过其他的公司,并及时将该信息反馈到本团队。
我方紧急进行查询,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到B曾经有过向其他公司利用相同的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找各种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并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谋取利益。属于典型的“职业碰瓷”行为。本人想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曾经颁布一个典型案例,是依法制裁职业碰瓷行为的案例,本人将上述查询到的案例及广东省高院的该典型案例作为补充证据,提交给了一审法院。
一审改判,我方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庭审时,B一直狡辩裁判文书上的当事人并非本人,但我方指出在社保记录上的公司记载和裁判文书上的公司一致,并着重就本案的事实发生经过,工资构成、其职位为销售经理等进行论证,强调A公司均已足额支付了全部工资,无需另行支付加班费等额外请求。
终,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绝大部分观点,判决我方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6000多元,驳回了B的其他诉讼请求。A公司对该判决表示非常满意。
律师建议
本案是一起比较典型的职业碰瓷案件。什么是职业碰瓷?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说法:劳动者频繁、短暂地与多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再以各种其他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后通过诉讼谋取利益,属于典型的“职业碰瓷”行为。目前,广东省高院态度对职业碰瓷行为是否定的,劳动者实际上是利用诉讼谋取利益,因此其观点是要依法制裁。
然而在现实中,职业碰瓷行为往往难以发现,主要原因有:
1、职业碰瓷的劳动者索要的数额如果不大,企业往往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用比较小的代价与对方和解,或者劳动仲裁阶段就以调解的方式结案,而目前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并未上网公示,因此职业碰瓷的劳动者往往利用此方式达到自己的不法目的;
2、是职业碰瓷行为比较隐蔽,劳动在入职时,往往利用企业一些法律知识淡薄的漏洞实施典型的碰瓷行为,比如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没有及时地催促或者在1个月内解除,则职业碰瓷者往往会过一段时间寻求机会离开,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二倍工资,基本一告一个准,或者故意利用上下班时间延后打卡,制造加班假象等等。
像本案,因为A公司意外了解到B之前有这种职业碰瓷行为,我方通过裁判文书网等方式顺藤摸瓜, 终才寻找职业碰瓷的证据,但这种方式比较少见。
这个典型案件实际在警醒企业,自身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管理体系,才能杜绝职业碰瓷的行为,比如本案,我方给A公司提出如下建议予以完善:
1、入职时候,应当让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上家公司离职证明,可以做一个初步的背景调查,如果与上一家公司是否存在劳动纠纷等争议;
2、在日常管理中,应当及时关注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发现有存在故意不签订的情形,应当在入职1个月内及时进行解决;
3、在加班费问题中,可以考虑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或者工资是否包含加班费?加班是否需要审批等方式处理;
4、离职时,应当有一套相应的流程,固定好劳动者离职原因,避免双方发生争议。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企业自己完善好日常的规章制度管理流程,这种才能 大程度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劳动纠纷律师团队自成立以来每年代理大量的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纠纷等劳动类案件,在确认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工资加班费、销售提成奖金、竞业禁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变更续签劳动合同纠纷、关于社保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职业病工伤认定和赔偿等各项劳动纠纷仲裁诉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同时我们还擅长担任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建立法律纠纷预防与解决长期合作关系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法辞退员工等。如果你有劳动法律问题,可以打电话与我沟通,只需要您的一个电话,我将全力为您服务!及时的帮您解决法律问题!同时希望您把我推荐给您身边更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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