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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能否外出经商 广州刑事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指出: 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依法对其实行经常性的监督改造或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按现行规定属于允许经商范围之内的如外出经商,需事先经公安机关允许。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若原所在单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工作的,在不影响对其监督考察的情况下,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常住入户所在地自谋生计,家在农村的,亦可就地从事或承包一些农副业生产。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能担任国家或集体、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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