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引官司 广州无固定期限劳动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天河 > 珠江新城/跑马场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珠江新城凯华国际中心第7、8、9层(共三层,面积接近7000平方米)
136-3130-6506(微信同号)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规则。第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第四十一条项(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工作的)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专家提示」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没有约定合同终止的期限,并不意味着是铁饭碗,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有约定的特定情形下,企业也是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律师建议,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对于长期工作的老员工的管理,还是应当调整到绩效考核上。
为了防止部分员工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丧失竞争意识,无固定期限劳动管理更应侧重于对员工的绩效考核。通过设置科学的、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予以调岗调薪,对于屡次考核都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经过法定程序后,企业甚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声明:
(1)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2)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3)文章意见中的任一信息无意且并不构成或替代恰当的法律专业咨询,亦不因此形成当事人-律师委托关系;对完全或部分依赖文章意见的内容而作为或不作为产生的任一结果,原作者或本律师/律师事务所均不承担责任。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636275)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