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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离婚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 诉讼离婚

区域:
广州 > 越秀 > 中山二三路/东山口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
夫妻离婚一方隐藏、转移财产,伪造债务怎么处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案情简介 :1998年魏某与王某恋爱并结婚,婚后生有一儿子。一开始夫妻感情挺好,一家人其乐融融。后来因王某搞建筑工程经常在外地,回家的时间很少,而魏某一人在家照顾孩子。夫妻两地分居,时间久了,感情也发生了变化。

2005年王某有了婚外情,魏某得知后,两人经常吵架,矛盾加深。2008年3月两人协议离婚,但离婚后不久,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离婚时王某隐匿的一套房产。

  原告诉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转让给他人,而被告在协议离婚时隐瞒了这一事实。现要求对卖房的房款进行分割。

被告辩称:自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但在离婚时已经分割。

 法院审理结果: 经法院审理结果查明:原告与被告于2008年3月协议离婚,两人对孩子的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但就原告在诉讼中提到的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套房屋,没有进行分割。

根据法院调查的事实及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实,被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为了多分和占有原告财产故意隐瞒财产。因此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房产转让款中的70%给原告。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邹强律师】在婚姻家庭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诉讼离婚案件,涉外离婚案件,调解离婚案件,代拟夫妻离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首席律师邹律师,执业24年,经验丰富,赢得众多当事人口碑。

可以委托本所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银行存款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专家型婚姻律师:专业积累,能为您设计多种离婚方案、优的财产处理措施,获得多财产利益和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专业的婚姻调查团队:对一方出轨、重婚、转移隐匿财产及伪造债务等为您收集证据,挽回损失,同时在离婚诉讼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财产及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经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以来,逐步发展成为一家管理规范和自购办公场所的中型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众多客户和行业中拥有广泛的声誉! 本着以客户利益为中心、倡导专业制胜之道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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