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点击搜索

发布

白云区离婚财产纠纷代理律师 白云法院离婚律师收费

区域:
广州 > 白云 > 南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时属于谁?

邹强主任律师团队咨询电话:138 2218 8271;咨询微信号:239668414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25楼2501室;地铁:区庄站B2出口;

一方在婚前已经和开发商或二手房的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首付款,并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向开发商或二手房的房东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婚后才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婚后取得产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离婚律师答: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的处理基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其个人债务,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向配偶进行补偿。

第二、一方婚前贷款购买房屋且产证只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按揭房屋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剩余的银行贷款也是双方的共同债务债务,但在具体分割时应当对出资的一方予以适当多分。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离婚律师团队,本所高级【首席律师】【邹强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等案件。

离婚法律咨询服务 :
(1)婚前财产协议咨询(2)婚前财产公证咨询(3)协议离婚法律咨询(4)诉讼离婚法律咨询
(5)离婚财产分割咨询(6)离婚子女抚养权咨询;
(7)子女探望权咨询
(8)涉外离婚法律咨询
(9)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如果您有任何意向或咨询委托,您可以联系我们,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本所绝不会出现互相推诿之事。这是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无法做到的,欢迎来电咨询

查看更多广州法律咨询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23460)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