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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诉讼律师解析工程款诉讼的技巧

区域:
广州 > 从化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7号住邦2000四号楼23层
维权诉讼律师解析工程款诉讼的技巧,工程欠款一直是建筑、装饰等施工企业面临的一大问题,工程款一旦被拖欠,通过调解等非诉讼手段解决的可能性一般很小,后大多需通过诉讼解决。下面北京律师事务所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工程款诉讼的技巧和注意事项。

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学会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保证自己的胜诉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还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实践中,由于工程欠款拖的时间一般都比较长,承包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可能不催要工程款,但是由于部分承包人缺乏法律意识,没有保留自己提出要求、主张权利的证据,而导致其起诉因为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而被法院驳回。因此,为了保证承包人的胜诉权,承包人必须保留每次向发包人催要欠款的证据,比如对方接受催款函的回执、邮政快递的签收回执等。在诉讼时效即将届至,而承包人又没有上述证据时,也可以对催款函进行公证送达。

二、诉讼前争取与发包人签署还款协议,减轻诉讼难度

人民法院受理工程款清欠案件的案由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中,发包人有可能提出诸如工程延期、工程质量、工程量大小、竣工验收等各种问题作为抗辩理由。这对于承包人而言是非常不利的,因为要承担驳斥对方抗辩的较大的举证责任。较好的解决方式是,在催要工程款阶段,能与发包人在双方已确认事实的基础上达成还款协议,在发包人不还款时,承包人即可依据还款协议通过督促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支付令后15日内不提出书面异议,承包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承包人也可依据还款协议直接起诉发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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