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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离婚诉讼法律服务高胜率婚姻财产抚养权纠纷律师

区域:
广州 > 海珠 > 滨江路沿线
类别:
诉讼代理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
广州婚姻纠纷律师:15918794024 (招志南律师)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2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2406单元,地铁三号线、五号线珠江新城站A1出口200米
婚姻纠纷法律知识:
婚前借钱买房价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保险看来,债务人在拟借条的时候应该备注说明该借款的用途,以免将来的纠纷。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离婚时怎么偿还

  根据《婚姻法》第41条相关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生活中用于家庭共同支出的项目譬如购买生活用品、子女学费、生病医疗费用等等,都属于家庭共同债务。

  婚姻期间个人债务的认定

  仅用于与个人有关的、与共同生活无关联的、或者虽与共同生活有关联但夫妻对方不同意,靠单方意志形成的债务均属于个人债务。

  但在实践中,债权人往往很难准确判断夫妻一方的借款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债务的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为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作了详细的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偿还,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承担偿还责任。不过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有证据证明债权人有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二是有证据证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道该约定。

如何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就是代理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遵从以下规定:
1、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都可以委托律师担任代理人,委托律师应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每个当事人,以及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多只能委托两个律师(包括律师助理)担任代理人;
3、具我国法律规定,外国律师,包括港澳台的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4、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权限必须写明是一般代理或者特别代理,如果是特别代理,还必须具体写明包括那些权限,如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达成调解协议,提起反诉、上诉等。
5、委托两个律师(包括律师助理)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应分别授予代理权限,委托律师代理的,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之外,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代理合同。
6、律师费是可以协商的,但不是越低越好。
律师事务所是根据案件的标的金额和《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计收律师服务费的,同时考虑案件的其他具体情况(包括案件的法律关系复杂性、取证工作难度、律师工作时间长短等相关因素)来确定。
对一般案件来说,当面对过分高于或者过分低于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价格时,您都需要十分慎重。
7、诉讼是有风险的。
有丰富诉讼经验和负责任的律师都会告诉当事人“任何诉讼都是存在风险的,我们不能承诺一定胜诉。” 没有看到生效的判决之前,任何“包打赢”的承诺都是违法的也是不诚信的表现。
需要注意的是:现在社会上有好多假律师在蒙混当事人的钱财,请各位当事人注意,在聘请律师担任代理人时,一定要注意看看该律师的证件,进行必要的核实。

继承婚姻家庭法律服务范围:
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
2、遗嘱继承纠纷;
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4、遗赠纠纷;
5、遗赠扶养协议纠纷;
6、离婚纠纷;
7、离婚财产房产纠纷;
8、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9、子女抚养费纠纷;
10、婚前财产纠纷;
11、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12、分家析产纠纷、共有财产分割;
13、夫妻共同债务纠纷;
14、相关文书起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温馨提示:因为社会上打着律师旗号的骗子很多,如果正式聘请律师时,千万谨记请务必要到正规律师事务所去办理委托手续,注意切勿在外委托(如在茶楼、饭馆、公园或所谓的咨询室等),以免上当受骗。
因咨询案件的当事人较多,为了避免您等待咨询的时间,来访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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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20-8520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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