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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首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在广东金融高新区举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在论坛提到,在弥合金融法律和金融体系差异上,欧盟的“单一通行证”制度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未来可以在CEPA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内合格金融机构“单一通行证”制度。
可从保险行业开始率先试行“单一通行证”制度
对于“单一通行证”制度的探索,他进一步表示,获准“单一通行证”的合格金融机构,可自由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展业务,港澳金融机构若有意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地区开展业务,只须首先报备港澳金融监管部门,港澳金融监管部门随后通知广东和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即可来湾区内地地区开展业务,无须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再进行准入审批,也无须在内地单独设立子公司。“这一探索可以首先在保险行业开展,因为其业务成熟,需求旺盛,打击香港地下保单曾经是粤港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堵不如疏,可以先行允许港澳保险业机构到广东自贸区内开展业务,之后再向其它金融业务领域拓展。”何晓军表示。
论坛上,何晓军表示,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谋划要立足于“融合”二字,要发挥港澳的积极性,形成粤港澳三地合力,共同积极推动,在现阶段,可以重点在一些领域先行争取试点,迈出融合发展的步。
跨境合作通道试点“扩面增量”
除了探索“单一通行证”制度,他认为,应该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现阶段,将现有的QFLP、QDLP、深港通和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跨境合作通道不断拓宽,将试点范围从深圳扩大到广州、珠海的自贸片区乃至珠三角的其它地区,并积极争取扩大规模或额度,逐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其次,要拓宽港澳等境外低成本资金进入珠三角地区的通道,在香港、澳门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规模要更大一些,粤澳合作基金规模可以从200亿元进一步扩大,要创新手段吸引境外长期资金支持加快广州南沙等地的建设进度。
何晓军同时提到,粤港澳大湾应该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高标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包括跨境金融、航运金融、小微及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推动区域形成新的金融增长点。同时应该建立全方位的交流协作机制推动区域金融融合发展。粤港澳三地政府建立的粤港和粤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要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三地金融监管部门要设立联合协调机构,开展广泛的监管对话与合作,推动对湾区内跨境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趋同,促进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避免监管。
1月7日,首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在广东金融高新区举行。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何晓军在论坛提到,在弥合金融法律和金融体系差异上,欧盟的“单一通行证”制度值得粤港澳大湾区借鉴。未来可以在CEPA框架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内合格金融机构“单一通行证”制度。
可从保险行业开始率先试行“单一通行证”制度
对于“单一通行证”制度的探索,他进一步表示,获准“单一通行证”的合格金融机构,可自由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开展业务,港澳金融机构若有意来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地区开展业务,只须首先报备港澳金融监管部门,港澳金融监管部门随后通知广东和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即可来湾区内地地区开展业务,无须内地金融监管部门再进行准入审批,也无须在内地单独设立子公司。“这一探索可以首先在保险行业开展,因为其业务成熟,需求旺盛,打击香港地下保单曾经是粤港金融合作的重要内容,堵不如疏,可以先行允许港澳保险业机构到广东自贸区内开展业务,之后再向其它金融业务领域拓展。”何晓军表示。
论坛上,何晓军表示,对于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谋划要立足于“融合”二字,要发挥港澳的积极性,形成粤港澳三地合力,共同积极推动,在现阶段,可以重点在一些领域先行争取试点,迈出融合发展的步。
跨境合作通道试点“扩面增量”
除了探索“单一通行证”制度,他认为,应该稳步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现阶段,将现有的QFLP、QDLP、深港通和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跨境合作通道不断拓宽,将试点范围从深圳扩大到广州、珠海的自贸片区乃至珠三角的其它地区,并积极争取扩大规模或额度,逐步实现从量变到质变。其次,要拓宽港澳等境外低成本资金进入珠三角地区的通道,在香港、澳门发行的人民币债券规模要更大一些,粤澳合作基金规模可以从200亿元进一步扩大,要创新手段吸引境外长期资金支持加快广州南沙等地的建设进度。
何晓军同时提到,粤港澳大湾应该发展金融科技推动高标准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包括跨境金融、航运金融、小微及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推动区域形成新的金融增长点。同时应该建立全方位的交流协作机制推动区域金融融合发展。粤港澳三地政府建立的粤港和粤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要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三地金融监管部门要设立联合协调机构,开展广泛的监管对话与合作,推动对湾区内跨境金融服务的监管标准趋同,促进跨境金融服务的发展,避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