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 广州非特殊化妆品 新版 将道
7月9日 国产非特殊化妆品,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方洪添率化妆品监管处、稽查局有关负责同志到广州市调研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情况。
方洪添一行听取了广州市化妆品行业发展及监管现状、化妆品备案工作部署和面临的问题等情况汇报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管理,并对广州市局在落实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 非特殊化妆品,对广州市开展备案工作所面临的困难给予了指导意见。
二、2011年10月1日后在我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备案并获得备案登记凭证的非美白产品,应按照国家总局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的要求, 于2014年12月30日前在国家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系统完成补充备案工作。
三、2011年10月1日前在我局网站化妆品公告列表式备案的和2011年10月1日后获得我局备案登记凭证的美白产品,在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不得超过2015年6月30日,且无需在国家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系统进行补充备案。
方洪添一行听取了广州市化妆品行业发展及监管现状、化妆品备案工作部署和面临的问题等情况汇报 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管理,并对广州市局在落实国家总局、省局要求方面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 非特殊化妆品,对广州市开展备案工作所面临的困难给予了指导意见。
二、2011年10月1日后在我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申报信息系统备案并获得备案登记凭证的非美白产品,应按照国家总局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70号的要求, 于2014年12月30日前在国家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系统完成补充备案工作。
三、2011年10月1日前在我局网站化妆品公告列表式备案的和2011年10月1日后获得我局备案登记凭证的美白产品,在备案凭证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但不得超过2015年6月30日,且无需在国家总局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系统进行补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