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特色
开曼公司特色
(1) 开曼公司注册资本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美元作为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2) 开曼公司股东
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 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3) 开曼公司董事
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 注册开曼办事处
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开曼群岛。
(5) 开曼公司名称
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6) 开曼公司税务要求
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
(7) 开曼公司隐密性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 对外公开。
(1) 开曼公司注册资本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 50,000美元作为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50,000股每股1.00美元。
(2) 开曼公司股东
少一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没有国籍上的限制。开曼群岛离岸公司 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3) 开曼公司董事
少需有一名董事。董事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而且没有任何国籍上的限制。
(4) 注册开曼办事处
注册办事处必需位于开曼群岛。
(5) 开曼公司名称
对公司名称没有特殊要求,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6) 开曼公司税务要求
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
(7) 开曼公司隐密性
在开曼群岛登记设立的境外公司,享有高度的隐密性,公司股东名册完全不 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