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办理条件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
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有:
1.新办企业:
(1)注册资金:商业企业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万元,
外贸企业(纯出口企业放弃税控装置)100万元。(以上均为实收资本)
(2)预计年收入(商业不低于80万元,工业不低于50万元)
并附购销合同或购销意向书(均贴印花税)原件及复印件。
2.小规模企业:
(1) 连续12个月实际收入(商业不低于80万元,工业不低于50万元)
(2) 实际收入达到标准时的当月——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全年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办理条件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20096635 Q Q:204670444
申请一般纳税人办理条件
1.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2.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注: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实行期限为3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
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有:
1.新办企业:
(1)注册资金:商业企业100万元,工业企业100万元,
外贸企业(纯出口企业放弃税控装置)100万元。(以上均为实收资本)
(2)预计年收入(商业不低于80万元,工业不低于50万元)
并附购销合同或购销意向书(均贴印花税)原件及复印件。
2.小规模企业:
(1) 连续12个月实际收入(商业不低于80万元,工业不低于50万元)
(2) 实际收入达到标准时的当月——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全年税收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办理条件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520096635 Q Q:204670444
申请一般纳税人办理条件
1.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
2.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注:小型商贸批发企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实行期限为3个月的纳税辅导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