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账私账纠缠不清会带来何种税务风险
有的朋友经常会问道公账和私账混淆,公司老板经常用个人进行收款,这种现象在中小企业种普遍存在,就比如在消费的时候,客户在通过微信二维码支付时,无法选择信用卡支付选项,那么多半商家的收款账户就是个人账户,当公账私账不分时,公司企业会出现什么税务风险呢?下面就给大家说一下。
咱们都知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还是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等,而公账私账混淆主要涉及到的风险点也在税上面。
增值税:公账私账混同,同样会导致增值税的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公账私账混同被查实后,企业需补交增值税。
如果企业查实的年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还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企业等于是符合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而没有进行申报,错误享受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待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作为惩罚手段,企业应当按照查实的销售金额按照对应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做进项扣除
企业所得税:比如小洛有一家餐厅,但是餐厅营业的收入都是直接转入小洛的个人账户,这样的话餐厅的营业额就无法体现出来,在税法上就是隐瞒了企业收入,税务责任可能比很多人想的要大很多,并不是说私账上多记了200万,公账上少记了200万,后就补这200万的税就结束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账上多记200万,小洛的餐厅可能就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享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与税率的优惠都会被取消,会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从25%恢复到100%、税率从20%提高到25%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一旦进入税务稽查,公账私账只要有钱进来,那就一定要有一个承担责任的主体,要么是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么是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税务对企业所得税的稽查中发现公账私账的混同,告诉稽查局所有私账上的款项都是个人收入。
如果这样跟税务进行辩解能不能行?
这样的后果有两个:
一是稽查局相信了纳税人的说法,那么锅就由个人的持卡人来背了,这个人可能是企业的股东或者老板个人,也可能是企业的财务人员。既然是个人所得,接下来就可能演变为个人所得税的稽查。企业解套了,又把个人挂上去了,如果是老板或者实际控制人还好,如果是财务等经办人员就太冤枉了。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财务人员在提交情况说明时一定要想清楚对自己的影响,客观如实地向稽查局陈述;
二是稽查局不相信纳税人的说法,坚持认定为企业所得税,因为公账私账是一笔糊涂账,稽查局无法分清,就只能分别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这种两头核定的方式,总数可能超出企业应当缴纳的税额。所以切莫心存侥幸,以为糊涂账可以少缴税。
滞纳金:税务稽查一旦判定需要企业补税,企业就需要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意思就是每间隔6年左右,滞纳金就累计为应当补缴的税款本金,而且上不封顶。认定逃税的话,追税也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如果10余年前的逃税案件,当时逃税的金额如果是100万,滞纳金可能就要补200多万。
以上就是公账私账混淆将会承担的税务风险,其实公司进行私户收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缴纳税金,但是手段是不合规的,特别是在大数据稽查的环境下,肯定是难以逃脱的,公司想要减少税收压力,其实可以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的进行筹划。
成立个人独资,转换业务模式
一些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赂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入驻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话,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综合税率高不过3.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大多是10%或者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商贸业5%,服务业10%),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高2.1%),一般纳税人0.5%-3.1%。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合理节税案例
某互联网公司年收入500万,成本费用200万,实际利润近300万,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个税。该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网络工作室),将原有的业务外包给个独企业,将利润转变为收入。
原公司:
增值税:约14.56W
企业所得税:约75W
分红个税:约45W
总体税负:约134.56W
综合税率:26.94%
个人独资工作室: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2021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1%优惠政策)
附加税:14.56万*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经过比较,筹划后企业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后,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在税务上面是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任何筹划也是基于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利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轻更多的税负压力。
咱们都知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的还是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等等,而公账私账混淆主要涉及到的风险点也在税上面。
增值税:公账私账混同,同样会导致增值税的风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因此,公账私账混同被查实后,企业需补交增值税。
如果企业查实的年销售额超过了500万元,还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后果。企业等于是符合了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而没有进行申报,错误享受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待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作为惩罚手段,企业应当按照查实的销售金额按照对应的增值税税率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做进项扣除
企业所得税:比如小洛有一家餐厅,但是餐厅营业的收入都是直接转入小洛的个人账户,这样的话餐厅的营业额就无法体现出来,在税法上就是隐瞒了企业收入,税务责任可能比很多人想的要大很多,并不是说私账上多记了200万,公账上少记了200万,后就补这200万的税就结束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账上多记200万,小洛的餐厅可能就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享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与税率的优惠都会被取消,会出现应纳税所得额从25%恢复到100%、税率从20%提高到25%的情况。
个人所得税:一旦进入税务稽查,公账私账只要有钱进来,那就一定要有一个承担责任的主体,要么是企业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么是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在税务对企业所得税的稽查中发现公账私账的混同,告诉稽查局所有私账上的款项都是个人收入。
如果这样跟税务进行辩解能不能行?
这样的后果有两个:
一是稽查局相信了纳税人的说法,那么锅就由个人的持卡人来背了,这个人可能是企业的股东或者老板个人,也可能是企业的财务人员。既然是个人所得,接下来就可能演变为个人所得税的稽查。企业解套了,又把个人挂上去了,如果是老板或者实际控制人还好,如果是财务等经办人员就太冤枉了。所以,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财务人员在提交情况说明时一定要想清楚对自己的影响,客观如实地向稽查局陈述;
二是稽查局不相信纳税人的说法,坚持认定为企业所得税,因为公账私账是一笔糊涂账,稽查局无法分清,就只能分别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核定。这种两头核定的方式,总数可能超出企业应当缴纳的税额。所以切莫心存侥幸,以为糊涂账可以少缴税。
滞纳金:税务稽查一旦判定需要企业补税,企业就需要日万分之五缴纳滞纳金,意思就是每间隔6年左右,滞纳金就累计为应当补缴的税款本金,而且上不封顶。认定逃税的话,追税也是没有期限限制的,如果10余年前的逃税案件,当时逃税的金额如果是100万,滞纳金可能就要补200多万。
以上就是公账私账混淆将会承担的税务风险,其实公司进行私户收款主要目的就是为了缴纳税金,但是手段是不合规的,特别是在大数据稽查的环境下,肯定是难以逃脱的,公司想要减少税收压力,其实可以利用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的进行筹划。
成立个人独资,转换业务模式
一些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注册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尤其对于那些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成本账务难做、财赂制度不健全的企业来说,采用查账征收意味个人所得税是比较高额的,入驻园区申请核定征收的话,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综合税率高不过3.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
因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存在增值税和个税,个税按照当地税收优惠政策,核定行业利润率(大多是10%或者5%,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区别,商贸业5%,服务业10%),再按五级累进制缴税。
服务行业个税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高2.1%),一般纳税人0.5%-3.1%。商贸行业个税核定征收0.25%~1.75%(小规模纳税人&-般纳税人皆可核定)
合理节税案例
某互联网公司年收入500万,成本费用200万,实际利润近300万,需要缴纳25%企业所得税,20%分红个税。该公司在园区内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网络工作室),将原有的业务外包给个独企业,将利润转变为收入。
原公司:
增值税:约14.56W
企业所得税:约75W
分红个税:约45W
总体税负:约134.56W
综合税率:26.94%
个人独资工作室: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2021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1%优惠政策)
附加税:14.56万*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经过比较,筹划后企业节税比例高达80%以上
后,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在税务上面是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任何筹划也是基于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进行,合理利用好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减轻更多的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