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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事业单位历年真题剖析行政诉讼的管辖相关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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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对于大家来说可能在学习的过程中略显晦涩难懂,尤其是涉及到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往往在做题时让人有点儿“摸不着头脑”。实际上,对于行政诉讼的管辖,我们只要掌握清楚其法律规定,在理解的基础上将知识点进行融会贯通,便会豁然开朗。今天,我们主要带大家学习其中的级别管辖,以及地域管辖中涉及的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中的选择管辖。
一、考点总结
(一)考情点拨
行政诉讼的管辖主要涉及两个考点,一是级别管辖,二是地域管辖。其中,级别管辖中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经常在考试中进行原文考察;而地域管辖中涉及的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也经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设问。
(二)考点解析
1.管辖的概念
管辖,实际上就是人民法院在受理审行政案件时的权限分工,分级别和地域。简单来讲,就是这个行政案件应该由哪个级别、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来管。
2.级别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级别管辖主要解决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具体来看:
(1)基层:本辖区内审行政案件。
(2)中级:一是被告是部门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注意:如果被告是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则是基层法院管辖)
二是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关于重大复杂的判断:,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第二,涉外或者涉港澳台的案件;第三,其他重大复杂;

四是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审行政案件;
(4)高人民法院: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审行政案件。
对于上述法律的具体规定,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实质上是中级人民法院所管辖的案件。简单举例,进行判断:
例1:张三因涉嫌违法被西安市公安局处罚款2000元,张三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结合法条规定,分析题干可知张三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被告是西安市公安局,此案件不属于中院、高院、高院管辖的范围,因此判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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