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缓就业流程,办理档案入户广州南方人才市场
取消暂缓就业流程,办理档案入户广州南方人才市场
办理流程
一、基本条件
南方人才市场档案 办理广州入户 qq:834661062
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在生源地就业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入户和档案是分离的,办理的过程中没有关系。
办理入户迁移需要开入户迁移证,一般是学校统一去派出所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如果错过了学校统一办理的时间,就要自己去办了。要弄清楚自己学校划分到哪个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需要去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象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五办理这个手续。
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
(2)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证明。
(3)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4)入户迁到学校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入户迁移手续(周二、周四上午);
(5)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为此我特地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了一些关于暂缓就业的情况,总结了一些东西,希望对各毕业生们有所用处。
办理流程
一、基本条件
南方人才市场档案 办理广州入户 qq:834661062
在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了暂缓就业并且档案存放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
二、申报材料
(一)、在生源地就业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
1、《广东高等学校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如果遗失,则需要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遗失证明);
2、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属及中央驻粤单位凭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入户和档案是分离的,办理的过程中没有关系。
办理入户迁移需要开入户迁移证,一般是学校统一去派出所的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如果错过了学校统一办理的时间,就要自己去办了。要弄清楚自己学校划分到哪个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需要去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象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五办理这个手续。
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
(2)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证明。
(3)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4)入户迁到学校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入户迁移手续(周二、周四上午);
(5)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
为此我特地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了解了一些关于暂缓就业的情况,总结了一些东西,希望对各毕业生们有所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