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了默认转正
黄某前段时间在网上应聘了一份新工作,经过面试之后成功获得职位OFFER,双方约定试用期三个月。眨眼之间,三个月的试用期过去了但公司并未通知黄某转正。那么,试用期过了是不是就默认转正呢?
试用期过了,是不是默认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的长短是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离职,应当视为劳动者符合试用期的规定,以及通过试用期的考核,自动转正。如果出现试用期满不给转正,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如需了解劳动协调咨询,欢迎联系荣骆顾问-曾小姐
试用期过了,是不是默认转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试用期的长短是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劳动者离职,应当视为劳动者符合试用期的规定,以及通过试用期的考核,自动转正。如果出现试用期满不给转正,用人单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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