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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   员工拒绝上班构成旷工

某公司单方面调整了员工王某的工作岗位,并且降低了其​‌‌工资,其后王某没有再回公司上班。公司向王某邮寄了《上班通知书》,王某在收到通知书后仍未复工,公司遂以其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王某的情况构成旷工吗?

构成。首先,虽然公司对王某无故调整工作岗位并降低工资标准的行为违反双方合同约定,但王某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到公司上班,且其在公司向其邮寄上班通知后,仍未回公司上班,其行为应属于旷工。在此情况之下,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程序后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则无权再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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