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隐孕入职 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某公司发现前不久新招用的一名女员工并未如实告知其在办理入职前已怀孕。那么,用人公司能不能以该名员工隐瞒怀孕为理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不能。在法律角度上是否怀孕并非影响建立劳动关系的因素,因此员工在入职时隐瞒已怀孕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欺诈,公司无法以此为由主张撤销建立劳动关系,亦不构成公司可无偿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是如果该员工岗位属于孕期员工禁止从事的劳动,根据《劳动法》第59条规定,公司能以该孕期员工不满足岗位的录用条件,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如需了解劳动协调咨询,欢迎联系荣骆顾问-曾小姐
不能。在法律角度上是否怀孕并非影响建立劳动关系的因素,因此员工在入职时隐瞒已怀孕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不构成欺诈,公司无法以此为由主张撤销建立劳动关系,亦不构成公司可无偿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是如果该员工岗位属于孕期员工禁止从事的劳动,根据《劳动法》第59条规定,公司能以该孕期员工不满足岗位的录用条件,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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