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证
一、办理流程
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流程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一项企业诚信建设活动。旨在促进企业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依据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87]1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 的通知》(穗府〔2014〕 40 号)、《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省工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市工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通知》(穗工商合〔2016〕258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三、活动时间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实行一年一度网上申请公示制度。
企业公示申请时间为每年在哪里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1月1日至3月15日;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 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四、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除不可抗力、 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 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 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流程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是工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的一项企业诚信建设活动。旨在促进企业弘扬诚实信用的道德风尚,建立企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二、依据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的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87]18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 的通知》(穗府〔2014〕 40 号)、《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家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14]223号)、省工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通知》(粤工商市字〔2016〕134号)、市工商局《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通知》(穗工商合〔2016〕258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
三、活动时间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实行一年一度网上申请公示制度。
企业公示申请时间为每年在哪里申报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1月1日至3月15日;3月16日至5月31日为核查和征求意见时间; 6月1日为统一公示时间。
四、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 除不可抗力、 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 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 同意由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 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重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