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零售整治总结平均每家检查2次重点严查
11月12日,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零售环节专项整治工作媒体通气会,发布了2019年5月份以来零售环节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
威海市零售整治总结:平均每家检查2次,重点严查这13项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零售企业3623家次,平均每家检查2次,下达警告处罚552家,责令限期整改924家,立案查处261起,罚没款43.07万元,撤销GSP证书60张、收回GSP证书16张。
查实执业药师“”24名,收撤证情况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告,并通报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7家连锁总部主动申请优化重组,121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167名执业药师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13项整治重点
1、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2、不凭销售药、以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药行为
3、执业药师“”行为
4、储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
5、非法渠道购进
6、超范围经营
7、不按规定条件储存、陈列
8、不按许可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9、营业场所、办公、生活等区域未有效分开
10、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不真实
11、不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12、连锁企业不执行“五统一”管理规定
13、零售环节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突出问题以及违反GSP的其他行为
11月13日-14日,山东省监督管理局连发多条公告,公布撤销7家药企GSP,收回5家药店GSP,吊销2家药店《经营许可证》。
撤销GSP
2019年10月,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开展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山东德裕昌医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证书编号:SD02-Ab-20170041)、菏泽嘉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7-Aa-20150470)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山东省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两家企业GSP证书。
根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临沂市河东区安民大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40428)、郯城县全康大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90272)、潍坊市良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曙光药店(证书编号:SD07-Cb-20160993)、潍坊市良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裕景园店(证书编号:SD07-Cb-20150875),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朐百康药店(证书编号:SD07-Cb-20161074)5家企业因严重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局依法撤销以上5家零售药店的GSP证书。
收回GSP
根据《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菏泽天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营药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500)、鄄城邦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279)和鄄城邦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280)3家企业因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菏泽市局依法收回以上3家零售药店的GSP证书。
根据《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莒南县德厚堂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90681)、莒南县伟成药店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3-Db-20170126)2家企业因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以上2家企业GSP证书。
吊销《经营许可证》
菏泽市牡丹区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郓城县八分店(经营许可证编号:鲁CB5303250)、菏泽市天士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巨野县寿康店(经营许可证编号:鲁CB5306014)因严重违反《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款有关规定,根据《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菏泽市局依法吊销上述药店的经营许可证。
来源: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监督管理局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威海市零售整治总结:平均每家检查2次,重点严查这13项行为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全市共检查零售企业3623家次,平均每家检查2次,下达警告处罚552家,责令限期整改924家,立案查处261起,罚没款43.07万元,撤销GSP证书60张、收回GSP证书16张。
查实执业药师“”24名,收撤证情况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公告,并通报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7家连锁总部主动申请优化重组,121家企业主动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167名执业药师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
13项整治重点
1、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2、不凭销售药、以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药行为
3、执业药师“”行为
4、储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及标签不符合规定
5、非法渠道购进
6、超范围经营
7、不按规定条件储存、陈列
8、不按许可条件开展经营活动
9、营业场所、办公、生活等区域未有效分开
10、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不真实
11、不按规定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
12、连锁企业不执行“五统一”管理规定
13、零售环节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其他突出问题以及违反GSP的其他行为
11月13日-14日,山东省监督管理局连发多条公告,公布撤销7家药企GSP,收回5家药店GSP,吊销2家药店《经营许可证》。
撤销GSP
2019年10月,山东省药监局组织开展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检查发现山东德裕昌医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证书编号:SD02-Ab-20170041)、菏泽嘉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7-Aa-20150470)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山东省药监局依法撤销上述两家企业GSP证书。
根据《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临沂市河东区安民大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40428)、郯城县全康大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90272)、潍坊市良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曙光药店(证书编号:SD07-Cb-20160993)、潍坊市良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裕景园店(证书编号:SD07-Cb-20150875),潍坊维康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临朐百康药店(证书编号:SD07-Cb-20161074)5家企业因严重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潍坊市局依法撤销以上5家零售药店的GSP证书。
收回GSP
根据《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菏泽天香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营药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500)、鄄城邦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279)和鄄城邦建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九店(证书编号:SD17-Cb-20151280)3家企业因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菏泽市局依法收回以上3家零售药店的GSP证书。
根据《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莒南县德厚堂药房(证书编号:SD13-Db-20190681)、莒南县伟成药店有限公司(证书编号:SD13-Db-20170126)2家企业因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收回以上2家企业GSP证书。
吊销《经营许可证》
菏泽市牡丹区保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郓城县八分店(经营许可证编号:鲁CB5303250)、菏泽市天士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巨野县寿康店(经营许可证编号:鲁CB5306014)因严重违反《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款有关规定,根据《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菏泽市局依法吊销上述药店的经营许可证。
来源: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监督管理局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