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广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一、水平评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业绩、质量管理和信用度。
二、水平评价采用综合打分法,满分 100 分。
1、基本条件分: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得基础分50 分。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得分。
2、技术人员分:根据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加分,满分21 分。
3、仪器设备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加分,满分 3 分。
4、业绩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近三年业绩情况加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满分 28 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满分25 分。
5、质量管理分:根据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加分,满分 1 分。
6、信用度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失信情况减分,多减 50 分。
7、奖励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获得的奖励情况加分,高 5 分。
编辑于 2022-11-01 09:07
一、水平评价内容包括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配备、业绩、质量管理和信用度。
二、水平评价采用综合打分法,满分 100 分。
1、基本条件分:满足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得基础分50 分。不满足基本条件的,不得分。
2、技术人员分:根据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加分,满分21 分。
3、仪器设备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根据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配备情况加分,满分 3 分。
4、业绩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近三年业绩情况加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满分 28 分,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满分25 分。
5、质量管理分:根据申请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加分,满分 1 分。
6、信用度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失信情况减分,多减 50 分。
7、奖励分:根据技术服务单位获得的奖励情况加分,高 5 分。
编辑于 2022-11-01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