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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是否为个人物品呢

区域:
广州 > 花都 > 旧区
类别:
货运代理
地址:
花东镇利农二路
海关总署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2010〕43号:
  1、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2、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单件不可分割除外。
3、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4、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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