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猪后腿进口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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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口冷冻肉类需要资质:
(一)进口肉类风险管控
1.国外输华肉类生产企业需要符合中国海关评估要求,海关定期公布企业注册号,并适时对境外企业、进口肉类范围实施暂停、恢复等;
2.进口肉类随附卫生证书、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中文标签通过审核,包装符合要求;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提前申请肉类进口批文。航岸线熟悉肉类进口政策,代理收货人备案,帮助企业顺利安全通关,保障进口肉类时间进入市场。
(二)进口肉类通关检疫
1.进口肉类由国家指定口岸入境,专门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指定口岸的条件与名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对肉类产品集中监管区查验;
2.规范申报进口肉类品名、HS编码、数量、重量、保质期、存贮条件等,提交相关单证、备案号、企业注册号等,如实申报货值并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3.商检现场开箱查验,抽样进行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测,符合检测要求出具《入境货物检疫证明》;
4.配合海关查验,依法缴纳关税,引导企业重视海关诚信享受通关优惠。
(三)进口肉类销售监督管理
1.进口企业设立食品安全员,监督管理进口和销售记录,并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海关审核;
2.建立进口肉类召回制度,对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同时向当地商检报告,防止境外疫情疫病流入国内。
二、冻肉进口流程梳理:
1、进口到中国,须提供国外牧场在中国认监局(国认可监督)的备案号,如无备案,则无法进口,详见《境外肉类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2、我同需提品批次号,原产地证,卫生证,无木包装证明,提单,箱单,同,货物随附相关单证及海关认定需要的其他文件;
3、国外供应商发货(整柜或散货;进口海运多由国外直接负责至国内口岸) ;
4、海运至国内码头(到港后,船公司会有到货通知书给到客户) ;
5、到船公司换单(凭到货通知书,提货委托书) ;
6、做报检、报关资料(凭海运提单、装箱单、产品说明书等其他所需资料) ;
7、报检(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
8、商检查柜(如申报产品检验检疫不符,可能导致重新做检,删单重报) ;
9、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
10、海关受理(如海关所需文件不齐,不受理退回补齐资料) ;
11、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指定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
12、出税单(关税、增值)
13、交税(客户公对公网上转账、客户到指定银行交税、客户委托我司代理交税) ;
14、码头提柜(交清船公司费用,提柜) ;
15、海关查柜(如申报产品不符差等,可能导致退单、删单重报等) ;
16、顺关、放行、运输至指定地点,客户卸货,还柜到码头;
17、货物入冷库或直接转运至需求地;
一、进口冷冻肉类需要资质:
(一)进口肉类风险管控
1.国外输华肉类生产企业需要符合中国海关评估要求,海关定期公布企业注册号,并适时对境外企业、进口肉类范围实施暂停、恢复等;
2.进口肉类随附卫生证书、检疫证书,进口肉类中文标签通过审核,包装符合要求;
3.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提前申请肉类进口批文。航岸线熟悉肉类进口政策,代理收货人备案,帮助企业顺利安全通关,保障进口肉类时间进入市场。
(二)进口肉类通关检疫
1.进口肉类由国家指定口岸入境,专门冷链查验和储存一体化设施,指定口岸的条件与名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公布,对肉类产品集中监管区查验;
2.规范申报进口肉类品名、HS编码、数量、重量、保质期、存贮条件等,提交相关单证、备案号、企业注册号等,如实申报货值并随附合格证明材料;
3.商检现场开箱查验,抽样进行实验室安全项目检测,符合检测要求出具《入境货物检疫证明》;
4.配合海关查验,依法缴纳关税,引导企业重视海关诚信享受通关优惠。
(三)进口肉类销售监督管理
1.进口企业设立食品安全员,监督管理进口和销售记录,并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海关审核;
2.建立进口肉类召回制度,对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或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的停止销售主动召回,同时向当地商检报告,防止境外疫情疫病流入国内。
二、冻肉进口流程梳理:
1、进口到中国,须提供国外牧场在中国认监局(国认可监督)的备案号,如无备案,则无法进口,详见《境外肉类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2、我同需提品批次号,原产地证,卫生证,无木包装证明,提单,箱单,同,货物随附相关单证及海关认定需要的其他文件;
3、国外供应商发货(整柜或散货;进口海运多由国外直接负责至国内口岸) ;
4、海运至国内码头(到港后,船公司会有到货通知书给到客户) ;
5、到船公司换单(凭到货通知书,提货委托书) ;
6、做报检、报关资料(凭海运提单、装箱单、产品说明书等其他所需资料) ;
7、报检(根据产品的监管条件,依商检局要求办理相应检验检疫) ;
8、商检查柜(如申报产品检验检疫不符,可能导致重新做检,删单重报) ;
9、报关(凭提单、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或产品监管要求所需其他文件) ;
10、海关受理(如海关所需文件不齐,不受理退回补齐资料) ;
11、海关审价(接受申报价格通过或海关指定货值或海关系统查询价格磋商等情况) ;
12、出税单(关税、增值)
13、交税(客户公对公网上转账、客户到指定银行交税、客户委托我司代理交税) ;
14、码头提柜(交清船公司费用,提柜) ;
15、海关查柜(如申报产品不符差等,可能导致退单、删单重报等) ;
16、顺关、放行、运输至指定地点,客户卸货,还柜到码头;
17、货物入冷库或直接转运至需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