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五大员继续教育
关于开展建筑企业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暨
更换全国统一岗位证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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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学员:
根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省从2015年6月起,对“施工员”、“质量员”等建筑企业现场管理人员,统一使用国家住建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一、换发全国统一证书的岗位
施工员(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质量员(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设备安装)、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等。
二、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换发全国统一的岗位证书
1、省建委颁发的卡片式《岗位证书》、省建设厅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按要求该类证书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
2、省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按要求该类证书于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换证。
3、已报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备案并由广州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培训证书》,按要求该类证书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
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换证需提交的资料(请向我校招生办索取)
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换证申请表》2份;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换证学员名册》1份;
3、正反面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1份(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原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一寸白底相片四张(相片按要求贴于换证申请表上)。
四、收费标准 每证600元(包含培训费、教材费和证书等所有费用)。
五、证书颁发
1、持旧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考核合格,统一换发国家住建部制定的相应岗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2、核发全国统一证书后,原旧证书原件缴回广东省建设教育协会核销。
六、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4号中大科教楼一楼招生厅
电话:020-23315450 Q Q:1520282230钟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