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证招生简章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
考试科目
根据财政部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报考指南
管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认定流程
提供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照
认定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及《信息卡》
2、市财政局受理并审核
3、省财政厅审批
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颁发证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证书。
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
考试科目
根据财政部73号令,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报考指南
管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铁道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铁道部分别负责。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五)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科目。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会计基础》《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
认定流程
提供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照
认定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及《信息卡》
2、市财政局受理并审核
3、省财政厅审批
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决定是否颁发证书,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证书。
证书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