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举办建设项目造价精细化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广州举办建设项目造价精细化管理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一、培训内容
(一)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深度解读及应用操作
1.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以下简称“《新清标(征)》”)修订背景介绍;
2.工程造价构成与性质分析及《新清标(征)》中关于高投标限价编制与监管的改革政策;
3.计价方式和合同形式分析及《新清标(征)》中关于招标清单属性、总价合同价格结算的突破性规定;
4.计价包干分析案例及《新清标(征)》中关于措施费包干计价的新规定
5.工程计量支付及《新清标(征)》中关于过程结算的新规定;
6.工程计价风险与价格调整及《新清标(征)》中关于固定价格与情势变更的规定;
7.工程量变更结算案例及《新清标(征)》中的新规定;
8.工程签证与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及《新清标(征)》中的新规定;
9.暂估价项目计价案例及《新清标(征)》中相关新规定;
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案例及《新清标(征)》中关于甲供材料设备计价与结算的新规定。
(二)新造价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1.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相关计价规定;
2.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
3《招标投标法》修订基本精神启示;
4.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核心亮点、重点条款宣贯解读;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及应用;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解读及应用。
(三)招投标环节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与操作方法
1.“招标工程量清单”跟踪控制及对策;
2.招标文件编制以及合同约定要点;
3.“高投标限价”跟踪控制及对策;
4.材料、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乙供材料招投标关键;
5.招投标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的要点;
6.招标文件中价格风险的约定方法与要点。
(四)合同约定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
1.合约规划及审查谈判要点;
2.合同约定原则、方法以及跟踪控制对策;
3.合同约定中涉税条款的处理与风险防范;
4.合同约定类型的选择及各种合同类型的约定策略;
5.合同约定内容、效力以及跟踪审查对策;
6.各种不同合同类型下发、承包的合同风险约定对策。
(五)合同价款调整环节精细化管理
1.合同价款调整的政策原则;
2.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价款调整跟踪控制对策;
3.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的跟踪控制对策;
4.暂估价导致价款调整跟踪对策;
5.误期赔偿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6.施工索赔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7.暂列金额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8.变更、签证、索赔及价款调整控制技巧。
(六)合同价款支付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
1.合同价款支付的总体税控筹划;
2.预付款支付的跟踪控制及对策;
3.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控制对策;
4.总价措施费用支付的控制对策;
5.进度款支付过程中的控制对策;
6.工程价款跟踪管理工具;
7.价款支付中承包方“停工权”使用及应对。
(七)工程审计、监督与结算过程精细化管理
1.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处理;
2.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处理;
3.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效力的情形;
4.如何处理中标合同约定与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一致;
5.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6.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7.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当事人结算协议的履行;
8.审计机关对发包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对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结算方式的影响;
9.合同约定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10.工程结算审计及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1.各地方政府有关建设规划、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部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理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建设开发、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划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招标投标机构、投资咨询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
三、授课专家
拟聘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等参与政策制定、文件编写,且具有较深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结合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经典案例,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讲解和研讨。
四、时间地点
2022年03月18日—23日(18日报到) 广州市
2022年04月08日—13日(08日报到) 成都市
2022年04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武汉市
2022年05月12日—17日(12日报到) 太原市
2022年05月26日—31日(26日报到) 青岛市
2022年06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呼和浩特市
五、会务费用
A.3600元/人(含:师资、教材、场地、茶歇、午餐、结业证书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600元/人(含:师资、教材、场地、茶歇、餐费、结业证书及标准间合住费等)。
六、报名方式
报名咨询周震
一、培训内容
(一)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深度解读及应用操作
1.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征)》(建司局函标〔2021〕144号,以下简称“《新清标(征)》”)修订背景介绍;
2.工程造价构成与性质分析及《新清标(征)》中关于高投标限价编制与监管的改革政策;
3.计价方式和合同形式分析及《新清标(征)》中关于招标清单属性、总价合同价格结算的突破性规定;
4.计价包干分析案例及《新清标(征)》中关于措施费包干计价的新规定
5.工程计量支付及《新清标(征)》中关于过程结算的新规定;
6.工程计价风险与价格调整及《新清标(征)》中关于固定价格与情势变更的规定;
7.工程量变更结算案例及《新清标(征)》中的新规定;
8.工程签证与材料认质认价管理及《新清标(征)》中的新规定;
9.暂估价项目计价案例及《新清标(征)》中相关新规定;
10.总承包服务费计价案例及《新清标(征)》中关于甲供材料设备计价与结算的新规定。
(二)新造价相关政策文件解读
1.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中相关计价规定;
2.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
3《招标投标法》修订基本精神启示;
4.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修订核心亮点、重点条款宣贯解读;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及应用;
6.《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解读及应用。
(三)招投标环节过程控制精细化管理与操作方法
1.“招标工程量清单”跟踪控制及对策;
2.招标文件编制以及合同约定要点;
3.“高投标限价”跟踪控制及对策;
4.材料、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甲乙供材料招投标关键;
5.招投标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的要点;
6.招标文件中价格风险的约定方法与要点。
(四)合同约定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
1.合约规划及审查谈判要点;
2.合同约定原则、方法以及跟踪控制对策;
3.合同约定中涉税条款的处理与风险防范;
4.合同约定类型的选择及各种合同类型的约定策略;
5.合同约定内容、效力以及跟踪审查对策;
6.各种不同合同类型下发、承包的合同风险约定对策。
(五)合同价款调整环节精细化管理
1.合同价款调整的政策原则;
2.法律法规变化导致价款调整跟踪控制对策;
3.工程变更导致价款调整的跟踪控制对策;
4.暂估价导致价款调整跟踪对策;
5.误期赔偿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6.施工索赔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7.暂列金额导致价款调整的控制;
8.变更、签证、索赔及价款调整控制技巧。
(六)合同价款支付环节过程精细化管理
1.合同价款支付的总体税控筹划;
2.预付款支付的跟踪控制及对策;
3.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控制对策;
4.总价措施费用支付的控制对策;
5.进度款支付过程中的控制对策;
6.工程价款跟踪管理工具;
7.价款支付中承包方“停工权”使用及应对。
(七)工程审计、监督与结算过程精细化管理
1.当事人约定以行政审计、财政评审作为工程款结算依据的处理;
2.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处理;
3.不影响双方结算协议效力的情形;
4.如何处理中标合同约定与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不一致;
5.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能否变更结算约定;
6.超越资质范围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7.政府审计结果是否影响双方当事人结算协议的履行;
8.审计机关对发包人的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对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约定的结算方式的影响;
9.合同约定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结果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10.工程结算审计及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1.各地方政府有关建设规划、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部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代理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建设开发、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规划设计、设备材料供应、招标投标机构、投资咨询服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
三、授课专家
拟聘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行业协会等参与政策制定、文件编写,且具有较深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结合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经典案例,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讲解和研讨。
四、时间地点
2022年03月18日—23日(18日报到) 广州市
2022年04月08日—13日(08日报到) 成都市
2022年04月22日—27日(22日报到) 武汉市
2022年05月12日—17日(12日报到) 太原市
2022年05月26日—31日(26日报到) 青岛市
2022年06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呼和浩特市
五、会务费用
A.3600元/人(含:师资、教材、场地、茶歇、午餐、结业证书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B.5600元/人(含:师资、教材、场地、茶歇、餐费、结业证书及标准间合住费等)。
六、报名方式
报名咨询周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