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

点击搜索

发布

法官和律师是法律的“本家

区域:
菏泽 > 牡丹
类别:
其他培训
地址:
菏泽市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以南100米路西中公教育三楼 (中国银行对过)
法官和律师既不能是充满敌意的“猫鼠关系”,也不能是沆瀣一气的“蛇鼠一窝”,而是法治社会的共同建设者
法官和律师同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虽身份不同,职责各异,但双方追求的目标“同归”,即在于守护法律尊严,播撒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正。然而,反观现实,法官和律师的关系“出现了非常奇怪的现象”,法官和律师要么互相“死磕”,出现“猫鼠游戏”,要么沆瀣一气、蛇鼠一窝。这些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思考和热议:法官和律师到底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明确指出,实现公正司法,离不开包括律师群体在内的法律界人士的齐心协力。可见,法官和律师既不能是充满敌意的“猫鼠关系”,也不能是沆瀣一气的“蛇鼠一窝”,而是法治社会的共同建设者。要携手共建廉洁司法,必须联合法官和律师,缺少任何一种职业,或者法官和律师对立,都不可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此,切实增强法官和律师的职业互信是当务之急。法官和律师都应该认识到,两者之间不是天生的“仇家”,而是法律的“本家”,在追求司法公平、公正的过程中是同一个战壕的战友;两者的关系不是防范,而是信任,只有互相信任,两者才能做到真正的互相理解和支持,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效果。
同时,加强法官和律师的相互沟通,也是保障法律实施效果的必要之举。法官要注意及时听取和收集律师的意见甚至牢骚,在对方表达的不满中反思自己工作需要改进的地方,认真对待律师和当事人的诉求。在面对律师的不同意见的时候,应当多解释、多交流,充分尊重律师所代表的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通过沟通促理解、化误解,争取律师对司法裁判的认可。律师要敢于表达自己的不同意见和声音,认真对待法官的判断,理性诉讼、正确维权,避免不当行为。只有充分认识到沟通的重要性,增强法官和律师的互动与交流,同使一股劲,共担一份责,才能共同追求法治进步。
网址:http://heze.***/html/2013/10/5369.html
查看更多菏泽职业培训信息

免责声明:此信息系发布者(UID:105156)自行发布,本站是服务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该发布者完全负责。

© lieju.com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