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利权质押补助资金申报条件及补助金额
安徽省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资金申报会在每年的上半年开展,近有很多企业都需要了解这个项目,下面针对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材料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16年度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附件1);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三)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四)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五)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支持方式
(一)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高可达20万元。
(二)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所在企业,补助金额上浮20%。
更多疑问请咨询卧涛科技。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在我省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含外资和外资控股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
2.专利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内专利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的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在2016年度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申报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补助申报书》(附件1);
(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三)贷款合同书复印件(企业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含质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四)专利评估相关材料复印件(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评估费到账凭证及评估费发票);
(五)企业已还本付息证明材料复印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及企业还款凭证等)。
支持方式
(一)对企业以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补助高可达20万元。
(二)对皖北三市、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所在企业,补助金额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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