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申报条件和流程
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申报归属安徽省经信厅项目,企业自愿申请,常年受理,经信厅负责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省墙改办承担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材料审核等日常具体工作,市、县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和墙改管理机构承担本地产品确认初审、管理等工作。关于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申报条件和流程,卧涛科技整理如下。
申报条件
新申请产品确认的企业,须向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墙改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从网上填报如下材料:
1、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或合法用地手续的证明文件、项目备案文件、环保达标验收材料;
3、企业情况相关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工艺装备(附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及内部岗位责任制、生产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出厂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产品标识(附彩色照片);
4、近一年来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情况,这里须带有产品合格出厂证明,至少近期的10次出厂记录证明
5、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对生产线产能核定意见,该核能意见需要网上上传
6、烧结类产品,应提供所在地市级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或墙改管理机构出具的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布点证明材料;
这里使用页岩的,应提供《采矿许可证》,
如占用林地还要提供林业《采伐许可证》;
使用污泥、淤泥等其他原料的,应提供其来源证明材料;
烧结类产品需要把相应的标准页附上
7、对于外省企业产品,应提供生产地省级新型墙体材料证书等资料
8、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新型墙体材料申请流程
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墙改办申请并网上填报所需材料(外省企业直接向省墙改办申请)
当地墙改办初审通过——由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依据申报条件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核验——审核通过后报省墙改办——省墙改办每单月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对材料审核通过——省经信委审定——在省经信委网站上进行拟公示,公示期为7天;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省墙改办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所在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
公示无异议后——省经信委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并公布。
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或13339105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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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新申请产品确认的企业,须向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墙改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从网上填报如下材料:
1、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土地使用证或合法用地手续的证明文件、项目备案文件、环保达标验收材料;
3、企业情况相关材料:
企业基本情况、生产规模、工艺装备(附生产工艺流程图),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及内部岗位责任制、生产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出厂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产品标识(附彩色照片);
4、近一年来产品质量抽样检验情况,这里须带有产品合格出厂证明,至少近期的10次出厂记录证明
5、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对生产线产能核定意见,该核能意见需要网上上传
6、烧结类产品,应提供所在地市级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或墙改管理机构出具的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布点证明材料;
这里使用页岩的,应提供《采矿许可证》,
如占用林地还要提供林业《采伐许可证》;
使用污泥、淤泥等其他原料的,应提供其来源证明材料;
烧结类产品需要把相应的标准页附上
7、对于外省企业产品,应提供生产地省级新型墙体材料证书等资料
8、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新型墙体材料申请流程
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或市墙改办申请并网上填报所需材料(外省企业直接向省墙改办申请)
当地墙改办初审通过——由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依据申报条件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核验——审核通过后报省墙改办——省墙改办每单月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对材料审核通过——省经信委审定——在省经信委网站上进行拟公示,公示期为7天;
材料审核不通过的——省墙改办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所在市(直管县)墙改管理机构;
公示无异议后——省经信委在5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并公布。
申报咨询电话:0551-65300258或1333910571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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