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流程解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促进广泛的个人自学和社会助学活动,推进在职专业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进行登陆)。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
3、办理后的新生,和有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入户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自考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优势
(一)自考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
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部分共有1235万人次报考,比2003年的1156万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约为7%,报考人数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苏、河北、江西等。全国统一开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报考规模达400多万人次,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增长27%,英语等级考试(PETS)增长51%。
(二)自考的继续教育性质凸显,高中毕业生、专科生成为生源主体。
从考生的构成分析,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共计642万人次,占到考生总数的52%;成为自学考试生源的主体。此外,在职考生的人数也在不断增长,说明继续学习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符合社会需要。
(三)本科教育需求旺盛,专科教育略有下降。
2004年四次学历教育考试,本科报考为683万人次,比2003年的570万人次增长20%,保持了旺盛增长的势头,专科为552万人次,比2003年的586万人次略有下降,这种状况与考生的成分构成基本一致。
(四)专业设置更加体现针对性,向多品种小规模方向发展。
2004年共颁布全国统一的考试计划9个,是2001年以来多的一年。共受理25个省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398个,其中本科专业247个,占62.1%。在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新设置专业132个,占33.2%。
(五)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学历。
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各地自考网上报名网站(新生需注册并填写相关资料,老生根据自己之前的进行登陆)。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
3、办理后的新生,和有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现场报名流程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入户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自考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免考手续
(1)考生登录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功能提交免考申请后,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完整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须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县(区)考办收集考生材料,打印《办理免考手续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
(3)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交县(区)考办退回考生;打印《免考审核表》与复印件材料一并上报省考办。
(4)省考办审核后,考生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5)考生如办理免考的课程与原已有成绩的课程存在课程顶替关系,则无需办理免考手续。
自考优势
(一)自考学历教育规模稳中有升,非学历教育规模快速发展。
2004年,全国自学考试学历教育部分共有1235万人次报考,比2003年的1156万人次有所回升,增幅约为7%,报考人数回升的省市有天津、江苏、河北、江西等。全国统一开设的非学历证书考试项目报考规模达400多万人次,其中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增长27%,英语等级考试(PETS)增长51%。
(二)自考的继续教育性质凸显,高中毕业生、专科生成为生源主体。
从考生的构成分析,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规模继续扩大,全年共计642万人次,占到考生总数的52%;成为自学考试生源的主体。此外,在职考生的人数也在不断增长,说明继续学习有着巨大的社会需求,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符合社会需要。
(三)本科教育需求旺盛,专科教育略有下降。
2004年四次学历教育考试,本科报考为683万人次,比2003年的570万人次增长20%,保持了旺盛增长的势头,专科为552万人次,比2003年的586万人次略有下降,这种状况与考生的成分构成基本一致。
(四)专业设置更加体现针对性,向多品种小规模方向发展。
2004年共颁布全国统一的考试计划9个,是2001年以来多的一年。共受理25个省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398个,其中本科专业247个,占62.1%。在上报的专业考试计划中,新设置专业132个,占33.2%。
(五)根据《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历,是国家承认的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