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环保监察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从事环保现场监察的工作人员,需经常外出工作,具体如下:
岗位1(岗位代码1801):经贸发展局、海恒社区委、锦绣社区委、莲花社区委、芙蓉社区委、临湖社区委、新港工业园办事处共7人,其中男性不少于6人,专业需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气科学类;
岗位2(岗位代码1802):高刘社区委岗位1人,男性,专业需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气科学类。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7:00,不再报名。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22日17:30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18年10月24日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工作经历对应的个人社保缴费纪录单、打印的网上资格审查表、2张1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费(自备现金),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5、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更多资料请加微信xiaolong312834)
招聘岗位为从事环保现场监察的工作人员,需经常外出工作,具体如下:
岗位1(岗位代码1801):经贸发展局、海恒社区委、锦绣社区委、莲花社区委、芙蓉社区委、临湖社区委、新港工业园办事处共7人,其中男性不少于6人,专业需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气科学类;
岗位2(岗位代码1802):高刘社区委岗位1人,男性,专业需求: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大气科学类。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档案审查、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9:00至10月21日17:00,不再报名。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应聘者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10月22日17:30前登录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于2018年10月24日9:00-17:00(中午12:00-14:00休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与工作经历对应的个人社保缴费纪录单、打印的网上资格审查表、2张1寸证件照等材料前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交纳面试费(自备现金),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应聘者资格复审时应确认本人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5、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更多资料请加微信xiaolong312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