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专利转让评估 商标价值评估 企业融资评估 股权
行评估是资产评估较为常见的业务之一。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 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 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可以用于出资的资产,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 资”。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股权、 债权可分别用于出资或转为公司股权。
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用于揭示出资财产的公允价值,可以保障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2014年3月公司法修订前,办理公司设立或增资登记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提交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公司法修订后实行 资本认缴制的公司,在办理与出资相关的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要求 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成为被出资企业留存的备查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时,资产评估报告能够帮助其判定企业申 报出资额的合理性。对仍有实收资本要求的企业,公司登记时还需要提交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对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作价(折股)依据进 行审核。
资产评估揭示的出资财产价值,有助于核查企业的资本真实和公示信息的诚信 水平,显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债务责任的物质基础。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 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 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 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可以用于出资的资产,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 资”。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规定的股权、 债权可分别用于出资或转为公司股权。
资产评估的评估结果用于揭示出资财产的公允价值,可以保障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在2014年3月公司法修订前,办理公司设立或增资登记的需要向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提交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公司法修订后实行 资本认缴制的公司,在办理与出资相关的公司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要求 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成为被出资企业留存的备查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对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时,资产评估报告能够帮助其判定企业申 报出资额的合理性。对仍有实收资本要求的企业,公司登记时还需要提交依法设立 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应当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公司登记时对其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资产的作价(折股)依据进 行审核。
资产评估揭示的出资财产价值,有助于核查企业的资本真实和公示信息的诚信 水平,显化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债务责任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