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举措需来自实践经验 不能与高考精神背道而驰
据悉,复旦大学2017级本科生入学后,大学物理课程次期末统考中,上海、浙江生源学生不及格率比以往有大幅提升(有的班高达30%),远高于其他省份生源的平均水准。复旦老师和学生都承认,2017级新高考地区没有选考物理的学生,入学时基本只有初中物理水平,直接学习大学物理难度太大,挂科难以避免。对此现象,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陆一老师称:高考改革越简明直接,越公平可信,绝不能人为增加选择的复杂性。
今日,学科竞赛网特别转载陆一老师控诉新高考改革的这篇文章,与大家分享探讨。2017年是恢复高考40周年。背负着应试教育、以分取人、学业负担大等诸多“罪名”,高考穿过了教育改革的风风雨雨。实际上,我们俗称的“高考”并没有一个定型,每个省级行政区的考试招生方案也不尽相同。然而,不论具体方案怎么改革,这项国家考试制度得以存续至今,是因为人们心目中的那个“高考”有一系列其他制度无法替代的优越性:
对个人而言,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参与者得到同一条准绳的检验,这种检验把基于努力和才能的学业成就作为人才选拔的高标准,排除了身体外貌、家世背景、乡土地域、财产收入、社会资源等各种先天不公平因素的直接加载。对国家和社会而言,高考低成本、率地实现了全国每年近1000万考生的分层,它对人才粗筛的总体有效性是全社会用人单位有目共睹的。
实际上,我们只有高考这一项制度承担着全国范围的全面人才选拔的使命,这种选拔不只为了个人幸福,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每个人的学力得到公平的对待,同时简明地实现选才,这就是“高考精神”。
近些年来的改革究竟是发扬了还是削弱了“高考精神”?首先,2016年高考改革的多项举措确实扭转了过去与“高考精神”背道而驰的一些趋势。十多年前开始的分省命题使得不同地域的人才遴选准绳不再一致,此次改革已经开始缩小分省命题范围。过去自主招生设置在统一高考之前,此次已经将“三位一体”等自主招生改为统一高考之后。这两项改革都实现了先前撰文呼吁的“统一命题”和“先粗筛,后细筛”。
此外,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严控自主招生规模;通过探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高中素质教育;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等。这些设计来自多年的实践经验,加强了统一选拔的公正性,符合高考精神,有明确的进步意义。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此次高考改革有一项措施存在方向性失误:在赋予学生选择权的名义下,科目选考和多次考试 —— 改革后,学生可以选考不同科目的组合,达数十种之多,严重损伤了高考作为统一准绳的本质。统一准绳既保证了公平性,也是选拔有效性的前提。
此项改革看似尊重学生兴趣、减轻学业负担、文理不分科、改变“一考定终身”,据称还附带培养选择能力等素质教育意味……这些设想却在2016至2017年的实践中被事实戳破,不仅上述目标在现实中全都走偏,还使得高中教育越发应试化,大学教育起点被扰乱。
新高考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任选3门科目考试,然而不同科目组合的总分之间根本不具可比性,于是制度上把分数转换成了每门科目基于排位的等级,比如在某一科目一次考试的所有考分中高5%的分数转换成A等。于是,一个考生的科目等级不取决于他实际上考了几分,而取决于他的水平和同批参加该科目考试的其他学生的水平之比。该操作理论上使不同科目按等级可比,实际上依旧不可比,因为每个科目的应考群体不同,在不同群体中取得的相对排位根本无法等价。
由于这种将折算操作显而易见的漏洞,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学生就会选择避开和较高水平考生一起考试的科目。所谓“我们不要去做分母”,造成了物理被普遍放弃的现象。同时地理科目大受追捧,地理教师骤然变得稀缺。从同一个逻辑出发,甚至还有家长被鼓动参加考试,为的是做大分母,抬高自己孩子的此次排位。这些异化乱象不能归咎于考生或家长,也不是技术上调整算法就能化解的。
在选考科目的规则下,佳策略就是“田忌赛马”——避开强者去和弱者比。可是。高考精神并不是精明地选择和谁比,而是所有人在一起公平地比试。高考改革实施年后,“弃考物理”现象的突出爆发引起了社会关注,但说到底,报考数据是容易美化粉饰的,人心向背却不言自明。如果只是着眼于提升物理选考人数,使各种科目选考看起来均衡,无异于“医头”式的做法,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根本在于科目任意选考动摇了可比性,统一的准绳被拆解,当选材的公平和效率都大打折扣,高考也就名存实亡了。
高中生真的有能力做出科目选择吗?难道高考是一项鼓励兴趣、欢迎试错的制度设计吗?在尊重学生的兴趣和自主权的名义下,高考几乎忘记了自身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根本定 位。科目选考的放权违背了教育规律,沦为得不偿失的纵容。根据人的身心发展,每一个教育阶段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高中三年的学习以及高考都是学生逐步把握自身才性的必要过程。全科的学习,迎接全面的考试检验才能支持学生为自己的未来做出理性判断。
更重要的是,判断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理解人类文明建构的知识体系,认识国家社会的近期需求和长远发展趋势,从而树立具体的志向,走出自己的道路,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过程,恰恰需要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共同作用,根本不是单凭高中教育所能承担的。让高中生在高一高二就投身科目选考的轨道,并且自我承担后果,这是粗暴而不负责任的。高考显然不是轻易试错的场合,大学本科教育才是真正提供选择教育和较低代价试错机会的阶段。
事实上,绝大多数高中生既不是凭兴趣,也不是根据志向来选考,他们自己的志向还没有树立起来,在高一就已经不得不听由阅历丰富的家长和一些所谓生涯规划营利机构的摆布。这次改革看似推崇选择性,其实根本不尊重学生自己去寻找真正的内心所向,没有给成长留下空间,反而迫使高一高二的学生立即终结不确定的自我生长,听命于成人的精明世故,把他们过早地推入应试轨道。
科目选考大大加强了投机取巧、规划谋算在高考中的分量,应验了“学生考得好,不如家长、老师选得巧”。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哪里是锻炼“选择能力”,分明助长了谋算的投机心理、精致的利己主义。科目任选不仅造成考试失序和失效,也使得大学教育起点混乱。大学教育需要以相当的基础教育水平为前提,高考本应该成为大学入学学业准备的制度保障。
所谓“高考改革元年”的2017级新生凭借五花八门的选考科目入学之后,教师不得不面对在存在大片基础知识缺失,而且在某一科的学习能力上完全没有经过选拔检验的学生,尤其是理工科避开了物理,人文社科避开了历史的情况。同一个课堂上,学生们的学业准备差异巨大,对教与学都造成很大麻烦,这种本不必要的麻烦将从根基上危害到大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以笔者所在的复旦大学为例,作为典型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约三分之二的本科生都要修读“大学物理”课,因为它是绝大多数理科和工科专业的必要基础。近,2017级本科生的“大学物理”次统考成绩刚出,上海、浙江生源学生不及格率比过去大幅提升(有的班高达30%)。老师和学生都承认,2017级没有选考物理的学生入学时基本只有初中物理水平,哪怕大学老师关心、同学帮助、自己努力也难以弥补巨大的学力差距。
这种制度性的不及格对学生的学习自信和兴趣造成严重打击,起步就大幅落后,劣势不断累积,可能再也打不开通向专业成就的大门。在物理教育界具有很高威望的清华大学朱邦芬院士为此亲自深入浙江多地中学考察,奔走呼吁,笔者也访问了许多一流大学的教授,他们均为此次科目选考改革的弊害深深忧虑。从国家综合实力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趋势来讲,我们需要扎扎实实地培养大批工业领袖、工程技术人才,高中生逃避物理的大势说明,如此改革并不符合当前的国家战略。
另一方面,为什么大学在招生录取时不能严格限制选考科目?制度设计者也发现,实际情况违背了初衷,2016年的招考中90%的大学和专业都没有设置任何科目要求。那是因为任何一所大学都处在某一个层次的生源竞争之中。在考生面前,大学实际上并不具有的优势地位,清华和北大要争取的学生,普通的大学担心招不足相应层次的学生,过于严格、具体地规定选考科目很可能在招生中自设限制。
进一步讲,文理分科是正常而自然的。多数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有或文或理的禀赋倾向,从文理之分到逐步收敛方向进入特定专业的过程也符合高中与大学教育的衔接要求。我们真正反对的是为了应付考试只学文,放弃理,或者只学理,放弃文的严重偏科学习,文理分科本身不是问题所在。科目任意选考看似终结了文理分科,其实是把两种偏科扩散成数十种偏科:因为可以不选考,所以放弃学习的现象更加普遍,又因为选考组合变得复杂、战线拉长,弃学现象从高一就开始了。
可以说,科目选考制度在纵容更加功利化、策略化的偏科学习。如果认清高考指挥棒效应的必然性,就会意识到,能阻止严重偏科学习,能够使考试回归实力比拼的本意,能够减少博弈因素的政策方向的,不是“选考”,而是“必考”。高考制度承上启下,扼住了整个教育体系的咽喉,考什么、不考什么,应当是重大的顶层设计,政府不能放弃树立考试标准、不断优化考试内容的责任。
同样本着赋予选择权的出发点,此次改革另一项创新举措是多次考试,似乎要把学生从“一考定终身”中解放出来,减轻负担。可是细细一想就会发现,所谓“一考定终身”是个伪命题,如果“一考”说的是“只有一次考试机会”,那显然不符合事实,自从2001年高考取消了年龄限制,每年都有大约六七十万的往届复读生、社会考生参加考试,他们并不会受到录取歧视。
如果“一考”是指“一种考试”,那么反而可以说,对所有人不分贵贱贫富,仅凭一种考试就能够切实开启阶层向上流动的道路,并且每年都有这样的机会——还有其他什么社会制度具有如此好处?一开始问错了问题,于是无法对症下药。事实上,高考中一门科目多次考试会加重学业负担,扰乱高中教学秩序。以某地改革后的英语科目为例,每位应届生可以在高三阶段考两次,取其中较高分记入高考成绩,而其他科目都考一次。表面上,英语考场内外学生表情比以往轻松了,家长送考也减少了。实际上,九成以上的学生都去考了两次——哪怕能再高一分也好。
多次考试减轻的只是考场上的紧张,却会使平时的高中教育更加应试化。大道至简,高考改革不应使选择高度复杂化。在下一代的教育和重大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设计的制度要让每一个上大学的孩子都切身体悟到利己主义的精密谋算才是社会秩序和人生道路选择的本质吗?
我们在提倡素质教育的同时要认识到,学习成长不只是个人自己的事,要成为社会的一员,从小到大,从地方的到国家的,参与公平的考试选拔也是成长中不可逃避的环节。作为势必要经历的一次国家遴选,高考越简明直接,负担越轻。真正的获得感来自更丰富多样的教育供给。主管部门应当给学校和老师特别是公办学校及其一线教师开放更多自由度,丰富而有质量的教育供给,也要使学生有机会选择符合自身禀赋条件的个性化学习方式、适合自己的老师和同伴。
现如今的公办教育却不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学校教育供给、无法选择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反而要求自由选择考试。这种颠倒结构继续下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和有学业追求的学生离开公办教育系统。总之,教育改革要增加获得感和满意度,选择权应当落实在学习过程而非考试。
当前素质教育的疲弱并不能简单归咎于高考指挥棒太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定势。对国家顶层设计而言,真正的素质教育要实现,绝不可能是以选拔、做空高考为手段和途径。统一公平有效的考试选拔与正心树德美材的素质教育都是中国教育体系应当确立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中国现代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块基石。如果说中国现代教育体系能建立与我们国家综合成就相匹配的自信,乃至做出的贡献,就必须在把握高考精神和素质教育的平衡之中开辟出一条独特的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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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而言,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意味着所有参与者得到同一条准绳的检验,这种检验把基于努力和才能的学业成就作为人才选拔的高标准,排除了身体外貌、家世背景、乡土地域、财产收入、社会资源等各种先天不公平因素的直接加载。对国家和社会而言,高考低成本、率地实现了全国每年近1000万考生的分层,它对人才粗筛的总体有效性是全社会用人单位有目共睹的。
实际上,我们只有高考这一项制度承担着全国范围的全面人才选拔的使命,这种选拔不只为了个人幸福,更为了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每个人的学力得到公平的对待,同时简明地实现选才,这就是“高考精神”。
近些年来的改革究竟是发扬了还是削弱了“高考精神”?首先,2016年高考改革的多项举措确实扭转了过去与“高考精神”背道而驰的一些趋势。十多年前开始的分省命题使得不同地域的人才遴选准绳不再一致,此次改革已经开始缩小分省命题范围。过去自主招生设置在统一高考之前,此次已经将“三位一体”等自主招生改为统一高考之后。这两项改革都实现了先前撰文呼吁的“统一命题”和“先粗筛,后细筛”。
此外,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严控自主招生规模;通过探索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动高中素质教育;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等。这些设计来自多年的实践经验,加强了统一选拔的公正性,符合高考精神,有明确的进步意义。然而,不得不指出的是,此次高考改革有一项措施存在方向性失误:在赋予学生选择权的名义下,科目选考和多次考试 —— 改革后,学生可以选考不同科目的组合,达数十种之多,严重损伤了高考作为统一准绳的本质。统一准绳既保证了公平性,也是选拔有效性的前提。
此项改革看似尊重学生兴趣、减轻学业负担、文理不分科、改变“一考定终身”,据称还附带培养选择能力等素质教育意味……这些设想却在2016至2017年的实践中被事实戳破,不仅上述目标在现实中全都走偏,还使得高中教育越发应试化,大学教育起点被扰乱。
新高考可以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任选3门科目考试,然而不同科目组合的总分之间根本不具可比性,于是制度上把分数转换成了每门科目基于排位的等级,比如在某一科目一次考试的所有考分中高5%的分数转换成A等。于是,一个考生的科目等级不取决于他实际上考了几分,而取决于他的水平和同批参加该科目考试的其他学生的水平之比。该操作理论上使不同科目按等级可比,实际上依旧不可比,因为每个科目的应考群体不同,在不同群体中取得的相对排位根本无法等价。
由于这种将折算操作显而易见的漏洞,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学生就会选择避开和较高水平考生一起考试的科目。所谓“我们不要去做分母”,造成了物理被普遍放弃的现象。同时地理科目大受追捧,地理教师骤然变得稀缺。从同一个逻辑出发,甚至还有家长被鼓动参加考试,为的是做大分母,抬高自己孩子的此次排位。这些异化乱象不能归咎于考生或家长,也不是技术上调整算法就能化解的。
在选考科目的规则下,佳策略就是“田忌赛马”——避开强者去和弱者比。可是。高考精神并不是精明地选择和谁比,而是所有人在一起公平地比试。高考改革实施年后,“弃考物理”现象的突出爆发引起了社会关注,但说到底,报考数据是容易美化粉饰的,人心向背却不言自明。如果只是着眼于提升物理选考人数,使各种科目选考看起来均衡,无异于“医头”式的做法,问题根本没有解决。根本在于科目任意选考动摇了可比性,统一的准绳被拆解,当选材的公平和效率都大打折扣,高考也就名存实亡了。
高中生真的有能力做出科目选择吗?难道高考是一项鼓励兴趣、欢迎试错的制度设计吗?在尊重学生的兴趣和自主权的名义下,高考几乎忘记了自身在整个教育体系中的根本定 位。科目选考的放权违背了教育规律,沦为得不偿失的纵容。根据人的身心发展,每一个教育阶段都有不同的发展目标。高中三年的学习以及高考都是学生逐步把握自身才性的必要过程。全科的学习,迎接全面的考试检验才能支持学生为自己的未来做出理性判断。
更重要的是,判断自己的长处和短处,理解人类文明建构的知识体系,认识国家社会的近期需求和长远发展趋势,从而树立具体的志向,走出自己的道路,这是非常不容易的过程,恰恰需要大学本科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共同作用,根本不是单凭高中教育所能承担的。让高中生在高一高二就投身科目选考的轨道,并且自我承担后果,这是粗暴而不负责任的。高考显然不是轻易试错的场合,大学本科教育才是真正提供选择教育和较低代价试错机会的阶段。
事实上,绝大多数高中生既不是凭兴趣,也不是根据志向来选考,他们自己的志向还没有树立起来,在高一就已经不得不听由阅历丰富的家长和一些所谓生涯规划营利机构的摆布。这次改革看似推崇选择性,其实根本不尊重学生自己去寻找真正的内心所向,没有给成长留下空间,反而迫使高一高二的学生立即终结不确定的自我生长,听命于成人的精明世故,把他们过早地推入应试轨道。
科目选考大大加强了投机取巧、规划谋算在高考中的分量,应验了“学生考得好,不如家长、老师选得巧”。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哪里是锻炼“选择能力”,分明助长了谋算的投机心理、精致的利己主义。科目任选不仅造成考试失序和失效,也使得大学教育起点混乱。大学教育需要以相当的基础教育水平为前提,高考本应该成为大学入学学业准备的制度保障。
所谓“高考改革元年”的2017级新生凭借五花八门的选考科目入学之后,教师不得不面对在存在大片基础知识缺失,而且在某一科的学习能力上完全没有经过选拔检验的学生,尤其是理工科避开了物理,人文社科避开了历史的情况。同一个课堂上,学生们的学业准备差异巨大,对教与学都造成很大麻烦,这种本不必要的麻烦将从根基上危害到大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以笔者所在的复旦大学为例,作为典型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约三分之二的本科生都要修读“大学物理”课,因为它是绝大多数理科和工科专业的必要基础。近,2017级本科生的“大学物理”次统考成绩刚出,上海、浙江生源学生不及格率比过去大幅提升(有的班高达30%)。老师和学生都承认,2017级没有选考物理的学生入学时基本只有初中物理水平,哪怕大学老师关心、同学帮助、自己努力也难以弥补巨大的学力差距。
这种制度性的不及格对学生的学习自信和兴趣造成严重打击,起步就大幅落后,劣势不断累积,可能再也打不开通向专业成就的大门。在物理教育界具有很高威望的清华大学朱邦芬院士为此亲自深入浙江多地中学考察,奔走呼吁,笔者也访问了许多一流大学的教授,他们均为此次科目选考改革的弊害深深忧虑。从国家综合实力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趋势来讲,我们需要扎扎实实地培养大批工业领袖、工程技术人才,高中生逃避物理的大势说明,如此改革并不符合当前的国家战略。
另一方面,为什么大学在招生录取时不能严格限制选考科目?制度设计者也发现,实际情况违背了初衷,2016年的招考中90%的大学和专业都没有设置任何科目要求。那是因为任何一所大学都处在某一个层次的生源竞争之中。在考生面前,大学实际上并不具有的优势地位,清华和北大要争取的学生,普通的大学担心招不足相应层次的学生,过于严格、具体地规定选考科目很可能在招生中自设限制。
进一步讲,文理分科是正常而自然的。多数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有或文或理的禀赋倾向,从文理之分到逐步收敛方向进入特定专业的过程也符合高中与大学教育的衔接要求。我们真正反对的是为了应付考试只学文,放弃理,或者只学理,放弃文的严重偏科学习,文理分科本身不是问题所在。科目任意选考看似终结了文理分科,其实是把两种偏科扩散成数十种偏科:因为可以不选考,所以放弃学习的现象更加普遍,又因为选考组合变得复杂、战线拉长,弃学现象从高一就开始了。
可以说,科目选考制度在纵容更加功利化、策略化的偏科学习。如果认清高考指挥棒效应的必然性,就会意识到,能阻止严重偏科学习,能够使考试回归实力比拼的本意,能够减少博弈因素的政策方向的,不是“选考”,而是“必考”。高考制度承上启下,扼住了整个教育体系的咽喉,考什么、不考什么,应当是重大的顶层设计,政府不能放弃树立考试标准、不断优化考试内容的责任。
同样本着赋予选择权的出发点,此次改革另一项创新举措是多次考试,似乎要把学生从“一考定终身”中解放出来,减轻负担。可是细细一想就会发现,所谓“一考定终身”是个伪命题,如果“一考”说的是“只有一次考试机会”,那显然不符合事实,自从2001年高考取消了年龄限制,每年都有大约六七十万的往届复读生、社会考生参加考试,他们并不会受到录取歧视。
如果“一考”是指“一种考试”,那么反而可以说,对所有人不分贵贱贫富,仅凭一种考试就能够切实开启阶层向上流动的道路,并且每年都有这样的机会——还有其他什么社会制度具有如此好处?一开始问错了问题,于是无法对症下药。事实上,高考中一门科目多次考试会加重学业负担,扰乱高中教学秩序。以某地改革后的英语科目为例,每位应届生可以在高三阶段考两次,取其中较高分记入高考成绩,而其他科目都考一次。表面上,英语考场内外学生表情比以往轻松了,家长送考也减少了。实际上,九成以上的学生都去考了两次——哪怕能再高一分也好。
多次考试减轻的只是考场上的紧张,却会使平时的高中教育更加应试化。大道至简,高考改革不应使选择高度复杂化。在下一代的教育和重大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设计的制度要让每一个上大学的孩子都切身体悟到利己主义的精密谋算才是社会秩序和人生道路选择的本质吗?
我们在提倡素质教育的同时要认识到,学习成长不只是个人自己的事,要成为社会的一员,从小到大,从地方的到国家的,参与公平的考试选拔也是成长中不可逃避的环节。作为势必要经历的一次国家遴选,高考越简明直接,负担越轻。真正的获得感来自更丰富多样的教育供给。主管部门应当给学校和老师特别是公办学校及其一线教师开放更多自由度,丰富而有质量的教育供给,也要使学生有机会选择符合自身禀赋条件的个性化学习方式、适合自己的老师和同伴。
现如今的公办教育却不允许学生自由选择学校教育供给、无法选择个性化的学习路径,反而要求自由选择考试。这种颠倒结构继续下去,将会有越来越多的教师和有学业追求的学生离开公办教育系统。总之,教育改革要增加获得感和满意度,选择权应当落实在学习过程而非考试。
当前素质教育的疲弱并不能简单归咎于高考指挥棒太硬——必须跳出这种思维定势。对国家顶层设计而言,真正的素质教育要实现,绝不可能是以选拔、做空高考为手段和途径。统一公平有效的考试选拔与正心树德美材的素质教育都是中国教育体系应当确立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中国现代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块基石。如果说中国现代教育体系能建立与我们国家综合成就相匹配的自信,乃至做出的贡献,就必须在把握高考精神和素质教育的平衡之中开辟出一条独特的道路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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