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南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补助费用条件更新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条件:
(一)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芜湖市注册企业。
(二)企业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且至少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I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或年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20万元。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五)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热线:18755150022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入库培育条件,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4.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
5.申报承诺书。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扶持政策:
1.组织高企认定管理培训,对培育企业进行定制辅导,重点包括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与保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等,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2.优先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作为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条件,在推荐申报或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
(一)非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芜湖市注册企业。
(二)企业拥有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且至少满足下列其中一项要求: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1件;
2.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等II类知识产权不少于2件。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有能力设立研发费用辅助账,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或年均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低于20万元。注册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五)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热线:18755150022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入库培育条件,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提出入库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芜湖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4.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
5.申报承诺书。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
芜湖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入库申报扶持政策:
1.组织高企认定管理培训,对培育企业进行定制辅导,重点包括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与保护、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等,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2.优先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作为申报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条件,在推荐申报或立项时给予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