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可以申请奖励补助
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可以申请奖励补助:
(一)在南京市注册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近三年无失信行为。
(三)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外地;同时,设备付款和使用状态符合现场审计要求。
(四)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鼓励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其中: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申请咨询:187 55150022
1、2020年已获市奖补支持的相关项目(不含2019年已立项给予连续两年奖补的项目、疫情期间给予技术设备投入分时段奖励的项目),后续有新增技术装备投入的,本年度可持续进行申报,但不得重复使用技术设备购置发票,且该项目的技术设备总投入累计奖补金额不得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市拟支持的2021年技术装备投入奖补项目,其实施主体应为市重点支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见附件5),其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区域内;项目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且累计设备购置金额应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3、对符合市主导产业、八大产业链发展方向且列入市政府发布的2021年“双百工程”中的100个高端项目,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5%、Z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
4、对列入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2021年实施的累计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备案和核准代码为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发票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0%、Z高给予800万元奖补。
上述1-4类奖补项目,皆按市立项支持后企业连续两年内投入的技术装备分类给予奖补。但本年度内同一企业累计获得的技术装备奖补总额不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一)在南京市注册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近三年无失信行为。
(三)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外地;同时,设备付款和使用状态符合现场审计要求。
(四)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鼓励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其中: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申请咨询:187 55150022
1、2020年已获市奖补支持的相关项目(不含2019年已立项给予连续两年奖补的项目、疫情期间给予技术设备投入分时段奖励的项目),后续有新增技术装备投入的,本年度可持续进行申报,但不得重复使用技术设备购置发票,且该项目的技术设备总投入累计奖补金额不得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市拟支持的2021年技术装备投入奖补项目,其实施主体应为市重点支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见附件5),其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区域内;项目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且累计设备购置金额应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3、对符合市主导产业、八大产业链发展方向且列入市政府发布的2021年“双百工程”中的100个高端项目,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5%、Z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
4、对列入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2021年实施的累计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备案和核准代码为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发票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0%、Z高给予800万元奖补。
上述1-4类奖补项目,皆按市立项支持后企业连续两年内投入的技术装备分类给予奖补。但本年度内同一企业累计获得的技术装备奖补总额不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