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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的条件和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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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的条件和准备材料这样来: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条件: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实事求是填报《验收表》,积极配合当地知识产权局做好验收工作。填报材料中如有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无故不按时提交验收表的,按未通过验收处理。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组织现场验收工作。请于10月15日前将现场验收时间安排、验收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

(三)验收专家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职责,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宴请,不得收受礼品礼金。

(四)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会场、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参加验收人员应当服从安排,主动出示健康码,配合测量体温,佩戴口罩。14日内有出国经历、进入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密切接触上述地区人员的,不得参加现场验收和会议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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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验收内容和验收材料:

(一)验收内容。主要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效果、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具体包括: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合同书中规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

2.项目实施效果。企业通过项目实施,增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降低侵权风险、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核心竞争力以及促进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情况。

3.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及核算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管理使用情况等。

(二)验收材料。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准备验收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主要包括:

1.项目任务合同书;

2.验收表;

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5.完成项目任务的佐证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一)现场验收

(1)我局委托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现场验收。

(2)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于10月30日前组织专家完成现场验收,验收专家不少于5名,其中1名为财务专家(由我局规划发展处统一安排)。验收应使用统一格式的专家签到表、评分表、意见表、验收结果汇总表,形成项目验收报告。同时,根据现场验收情况和推荐评优限额,提出本地区推荐评优的项目。

(3)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有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时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4)11月1日前,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项目承担单位准备的验收材料(纸质件一式五份)、项目验收报告及其附件(盖章纸质件、PDF及word版电子文档)报送我局。我局将随机抽取项目总数的20%进行复核。

(二)会议评优

我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进行会议评优。会议评优采取书面方式,根据项目验收材料进行评选。被确定为、良好等次的项目,我局将酌情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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