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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各地市申报时间流程通知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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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各地市申报时间流程通知合集!附认定材料要求
2021年苏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各地市申报时间流程通知小编整理了一个合集如下,包括相对应的认定材料条件要求如下,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小编为你在线解答指导!
政策免费指导电话:158 5519 9550 (可加v)/ 0551 6530 0586
苏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各地市申报时间流程
(一)企业网上申报
按自愿申报原则,自10月25日起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11月5日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见附件1),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市县审核推荐
各设区市、县(市、区)工信部门须严格把关,对申报认定和复核的企业进行初审。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各地参照推荐名额择优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若有县(市)未使用完推荐名额,剩余名额可由所在设区市统筹。
(三)评审认定结果
省工信厅将按程序对各地推荐申报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择优认定;对申核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复核审查。认定及复核结果在省工信厅站进行公示公告,并发放证书和铜牌,有效期为3年。
苏州工业园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流程
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准备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胶装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送至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4号窗口。
电子材料:(以下两个网站均需填报)
1、请通过“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 选择 “江苏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填写汇总表后将所有申报材料打包后压缩上传。
2、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完成填报。
纸质档材料和电子档材料的申报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3日(视为自动放弃,不可补申报)
吴中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原则,自10月25日起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11月4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见附件1),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常熟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流程
企业自10月25日起可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11月5日(周五)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见附件1),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各板块对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企业需盖章、板块不用盖章),初审完毕后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PDF格式)于11月8日(周一)前提交至常熟工信局。
对照现行类别和条件,2012年-2016年以及2018年的原认定专精特新产品复核“专精特新产品”,原认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复核“小巨人企业(制造类)”,原认定隐形小巨人企业复核 “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均要进行申核。复核类别需满足的条件与2021年度新申报认定各类别的条件相同,需网上申报后,于11月8日(周一)前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PDF版本)至常熟工信局,
昆山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流程
一、请各区镇认真落实通知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度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专精特新产品)申报工作和2012-2016及2018年度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专精特新产品)申核工作。
二、企业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原则,自10月25日起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11月5日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见附件1),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太仓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时间流程
企业网上申报,按自愿申报原则,自10月25日起登录“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千企升级”点击飘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和复核填报说明”严格按“填报说明”流程和步骤,于11月4日前完成认定或复核申报,申报所需提供的材料参考样表。
企业对在线填报的信息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苏州市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认定条件范围
1、专精特新产品
2020年,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有效发明(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
2、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润总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或进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近3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8%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8%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值不低于3%。
(2)创新类。2014年(包括2014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2023年企业营业收入可达到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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